北京市门头沟区妙峰山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2023-03-13 16:59 来源: 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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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峰山镇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根据区委依法治区办的相关要求,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和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等文件精神,认真总结我镇一年来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

一是加强领导干部学法。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培训,纳入到我镇领导干部会前学法的学习内容,制定学习计划列为理论中心组干部学法的必学课程。今年上半年在镇党委会上传达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的精神,解读《门头沟区领导干部述法考评规定》,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讲法工作。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律素养,强化依法行政、依法履职意识,并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二是组织机关工作人员普法。以各党支部和科室为学习小组,采取线上线下多种形式进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利用妙峰山镇公众号普及宪法知识,邀请公益律师开展以案释法讲座,向机关干部发放法制书籍加强机关干部日常普法教育,提高依法履职能力。三是深入村庄开展学习活动。要求镇域内各村同期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例如邀请老师到陈家庄村开展讲座,邀请区司法局法治宣传部门到斜河涧村开展交流活动,炭厂村利用自身的马克思主义读书会活动开展自学。

(二)规范政府行为,履行监督职能

一是进一步规范政府拟定规范性文件、签订合同的合法性审查机制及建立备案制度。每季度对全镇签发的具有行政指导性的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备案审查,明确合法性审核的范围、主体、方式、具体要求、责任和保障措施等内容,杜绝文件出现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益或增加义务的情形。对以镇政府名义签订的合同全面开展审核,涉及民生、经济发展、景区服务、项目合作、安全稳定、引进投资、内控管理等多个领域,共计审核52份。充分发挥镇法律顾问作用,严格合同审查事项,逐条逐项进行研判,降低风险系数,保证政府行为合法合规、财政资金使用合法合规,并对各部门合同签订情况进行备案管理。

二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行政执法中坚决履行《关于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指导意见》,加强对镇综合执法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指导。镇司法所对全镇行政执法行为进行双随机检查并予以公示;推动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和法制审核要求,镇司法所本年度开展行政执法行为法制审核45件,参与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讨论2次,开展执法案卷评查2次。

三是履行政府执法信息公示制度。在镇政府门户网站设立行政执法信息公示板块,进行执法人员信息公示,执法年度计划、季度行政处罚情况予以实时动态更新。并按要求将我镇法治建设情况年度报告予以公示。

(三)落实普法责任制,增强法治政府建设意识

一是认真实施普法规划。按要求开展“八五”普法,成立妙峰山镇普法和守法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司法所,镇各部门、各村为普法责任制成员,完善普法工作规章制度,不同层面广泛宣传,深入开展法律宣讲,推进普法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二是加强法治宣传阵地建设。目前已建成的法治文化设施有涧沟村玫瑰谷景区普法公园、水峪嘴村法治宣传广场、斜河涧村宪法亭。通过近几年的普法宣传教育,我镇还有5个村被评为民主法治示范村,分别是水峪嘴村、涧沟村、岭角村、下苇甸村、炭厂村,今年新申请陈家庄村。同时在各村开展“法律明白人”培养计划,形成村村讲法,有人普法的法治氛围。

三是线上线下双普法。在“三八”节、“3.15”、国家安全日、暑期未成年教育、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与镇普法责任部门开展联合法治宣传。今年以“迎接二十大,送法进万家”为主题,重点开展防诈骗、民法典、宪法宣传,全年累计开展普法活动20余次,受众人群200余人。

(四)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展诉源治理,积极与信访、诉讼对接将矛盾化解在基层。重点协调丁家滩村群众因汛期导致的房屋受损纠纷,与王平法庭密切沟通,纠纷化解提前介入,将有可能引发的重大上访案件化解在基层。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依法治镇组织领导机构在发挥统筹协调方面力度不够。

原因分析:依法治镇办公室设在镇司法所,科室职责较重,专业人员较少,推动相关工作能力不足。与镇领导的联系沟通不够紧密,传递法律服务信息不够及时。

整改措施:进一步整合资源,提高依法治镇组织机构综合能力,充实政治素质过硬、业务素质强的干部,加大依法治镇统筹协调工作力度,更好发挥依法治镇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

(二)领导干部对法治工作重视程度参差不齐。

原因分析:没有抓牢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少数”,职权相对集中的部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比较扎实,个别职权较少的部门认为法治政府建设与本部门关系不大,重视程度不足,依法行政的理念有待进一步加强。

整改措施:一是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宣传教育工作。推动领导干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增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责任感、紧迫感。二是贯彻落实领导干部述法制度,加大对领导干部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的监督工作。

(三)外聘政府法律顾问发挥作用的范围有限。法律顾问服务范围主要集中在审核行政机关的各类合同、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以及复议诉讼代理等领域。

原因分析:很多业务科室还没有建立起在行政工作决策,合作项目过程中征询法律顾问意见的习惯,往往是到了决策最后阶段,在财政部门审批的提醒下才请外聘法律顾问审核。外聘政府法律顾问发挥作用主要在决策后期或决策后,事前参与的很少,事前预防作用发挥的不够。

整改措施:一是优化外聘政府法律顾问配置,根据实际需求选聘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二是加强对各部门使用外聘政府法律顾问的制度,在政府决策或重大措施酝酿过程中提前邀请法律顾问介入。

(四)执法规范化仍需加强。

原因分析:镇执法部门存在行政执法制度不够健全或在落实方面不到位的情形,存在只重视执法行为和流程的合法化,忽视后期档案制作和管理的规范化建设。执法审查部门存在对执法全过程督查力度不够问题,为执法不规范、不严格容留了存在空间。

整改措施:一是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的日常督查,确保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示,规范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确保重大执法事项应审尽审,确保行政执法职权在阳光下运行。二是推进综合执法改革落实落地,规范行政执法检查单,推行行政执法“双随机”检查制度。三是继续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以减少违法行为目的,推行柔性执法,消除以罚代管,滥用自由裁量权等不公正、不合理的执法行为。四是加强行刑衔接工作,严厉打击各类严重违法行为,不得以行政处罚替代刑事处罚。五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抓好执法培训考试工作,坚持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建立行政执法考评机制,全面加强执法监督工作。

(五)法治政府示范项目创建是短板,法治创新实践的亮点较少。

原因分析:一是对法治政府建设理论的学习还不够深入,依法行政调研工作开展较少,缺乏创新实践的能力和勇气。二是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归纳总结不够,没有投入充足精力研究思考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缺乏具有地区特色的法治政府示范项目。

整改措施:一是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调研工作,以问题为导向,着力研究解决依法治镇工作的重难点问题;二是深入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搭建依法行政工作沟通交流平台,促进各部门间的相互借鉴、学习,深入发掘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典型,积极培育推广,发挥示范作用。

(六)基层法制机构建设有待加强,人员配备和专业能力方面难以满足基层法治建设需求。

原因分析:落实区级部门向镇街下放职权工作后,镇司法所作为本级法制机构,目前还缺乏担负起全部法制职责的能力。虽然参加了区级部门组织的依法行政系列培训,但是在行政执法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行政决策决议法制审查、行政执法行为复议等方面,司法所工作人员存在专业知识欠缺,经验不足等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在人员方面给予基层法制机构充足保障,能够与承担的法制工作相配备,尤其是注重法学专业背景,优先录用通过司法资格考试人员;二是加强对镇级法制人员的培训,通过开展法制讲堂、执法案卷评查等工作逐步提升镇街司法所人员的法制业务能力。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制定《妙峰山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积极履职,全面落实各项责任。

二是积极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职责工作。镇党委书记主持召开依法治镇专题会议对依法治镇重大决策亲自部署。重点推进涉及我镇维稳、民生等涉法涉诉案件的进展情况,尤其涉及镇级、村级重点民事诉讼案件,多次组织召开会商会,积极与区法院、王平法庭协调,合法合规推荐案件进程,保护集体经济利益不受损失。本年度重点调度陇驾庄村合同纠纷、丁家滩村汛期房屋毁损纠纷。镇长对本镇重要监管领域、重点工程项目建设、重点执法地区开展调研、巡查工作,督促相关部门、村严格依法履职。镇长办公会建立并落实司法所负责人出席会议制度,对我镇重大工程项目审批,涉及民生保障等议题履行法制审核职责。建立镇政府法律顾问机制,规范性文件备案机制。

三是完善基层法治建设机制,优化司法所职能定位。配齐司法所人员编制,提升参与基层法治建设履职能力,参与镇重大项目专题会合法性讨论;履行规范性文件、合同合法性审核职责,本年度共审核54件;参加复议应诉工作,本年度涉及拆违问题行政诉讼1件,并全程参与出庭应诉工作,最终胜诉。参与镇民事诉讼3件;组织本镇综合执法队开展案卷评查活动,监管日常执法情况。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进一步提高依法治镇组织领导机构统筹协调能力

进一步整合资源,提高依法治镇组织机构综合能力,充实政治素质过硬、业务素质强的干部,加大依法治镇统筹协调工作力度,更好发挥依法治镇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

(二)进一步提高外聘政府法律顾问作用。

一是优化外聘政府法律顾问配置,根据实际需求选聘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二是加强对各部门使用外聘政府法律顾问的制度,在政府决策或重大措施酝酿过程中提前邀请法律顾问介入。

(三)进一步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

一是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确保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示,规范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确保重大执法事项应审尽审。二是推进综合执法改革落实落地,规范行政执法检查单,推行行政执法“双随机”检查制度。三是继续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推行柔性执法,消除以罚代管,滥用自由裁量权等不公正、不合理的执法行为。四是加强行刑衔接工作,不得以行政处罚替代刑事处罚。五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抓好执法培训工作,坚持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全面加强执法监督工作。

(四)进一步提高法治政府示范项目创建工作

一是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调研工作,以问题为导向,着力研究解决依法治镇工作的重难点问题;二是深入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搭建依法行政工作沟通交流平台,促进各部门间的相互借鉴、学习,深入发掘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典型,积极培育推广,发挥示范作用。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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