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2023-03-15 17:18 来源: 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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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牢把握门头沟生态涵养区功能定位,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稳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组织领导会前学法。2022年国资委党委理论中心组开展会前学法14期,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信访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委员会工作条例》、《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试行)》等内容,全面提高了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提高了遵纪守法意识。

二是开展法制培训和法制讲座4次。举办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班,邀请北京鑫诺律师事务所律师授课,主讲公司法和企业国有资产法,对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管理能力的提升、人才干部的培养、依法办事的能力、领导智慧的修炼等方面进行了定向培训;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和机关干部参加北京市国资委举办的京企云帆法治讲堂视频会议共2次。

(二)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着力提升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一是强化法律服务和管理。2022年共委托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27件,其中现场指导3件、出具法律意见13件、审核协议3件。充分发挥了外聘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

二是做好普法宣传,推进实践活动。以12.4宪法宣传日为契机,开展国资国企法治宣传工作,重点对国有企业、国有资产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内容进行法治宣传;将法治宣传工作与乡村振兴工作相结合,深入我委曾帮扶的低收入村军庄村,广泛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

(三)积极化解矛盾纠纷,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

一是切实推行政务公开工作。2022年度区国资委政务公开工作由办公室牵头,机关各科室配合,通过官方网站公布、门头沟区政府网站公布等多种渠道对群众关心的事项依法依规主动开展公开工作。全年主动公开共计59条,其中业务动态23条,预决算4条,重点领域10条,依申请公开6件。

二是完善“接诉即办”工作机制。国资委深入贯彻落实深化党建引领“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改革精神,抓好《市民热线反映》通报问题的接诉即办、直派快办,提高群众诉求办理质量和效率,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不断总结经验教训,为维护社会稳定出力。妥善解决60个信访件和“12345”热线转办件261件。

按照区委、区政府相关会议精神,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主任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为组员的全国两会安保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同时要求全系统各监管单位的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全面抓好本单位的信访、维稳工作。圆满完成了2022年全国“两会”、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党的二十大的安全保障工作,全面确保了重点时期国资委系统的社会稳定。

根据区政法委、区信访办的工作要求,区国资委在全系统进行矛盾纠纷及重点人排查统计工作,并建立台账。要求各监管单位及时对本单位可能引发信访问题的不稳定因素进行了全面深入地排查摸底,并针对有苗头、有倾向的人员及时做好矛盾化解工作。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委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积极成效,但也存在以下不足:一是机关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需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工作能力需进一步提高;二是依法行政执行效能和执行力需进一步提升;三是行政争议和纠纷化解工作方法需进一步完善。究其原因,一方面是机关没有配备具备专业法律素质的人员和队伍,另一方面是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对于法治政府建设还认识得不够深入、贯彻得不够彻底。今后将继续强化国资系统法律队伍建设和法治素养的提高。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2022年,我委党政主要负责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我委将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着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化。贯彻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外聘政府法律顾问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二)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

(三)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继续完善“接诉即办”工作机制,抓好接诉即办、直派快办,提高群众诉求办理质量和效率。

(四)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严格落实《北京市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学法办法》要求,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关键少数”作用,坚持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和依法行政专题培训制度;加大依法行政宣传力度,持续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培育良好法治氛围。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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