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统计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2023-03-14 17:32 来源: 区司法局

分享代码

字号:

2022年,门头沟区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认真履行防惩统计造假职责,深入推进统计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面推进统计部门依法行政

1.加强法规制度体系建设。

贯彻落实《意见》《办法》《规定》等中央统计改革文件、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系统梳理本区统计法规制度体系建设情况,制定《门头沟区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实施方案》、《门头沟区贯彻落实<北京市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实施意见>工作方案》、《2022年门头沟区统计法制工作计划》和《门头沟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各五年规划(2021年-2025年)》,进一步压实防惩统计造假责任,并将其纳入各级党委、政府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责任范围,全面细化统计法治工作任务,规划路线图、明确时间表,将统计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工作轨道,重点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持续推动统计法治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2.监督管理行政规范性文件。

严格按照公文制发要求,进一步规范公文管理,按季度向区司法局报送发文目录,确保统计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审核备案。按照《门头沟区统计局合同签订流程及管理规定》对合同文件进行法制审核管理,进一步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全年法律顾问共审理合同20件。

3.规范重大事项行政决策程序。

对决策权全方位监督,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严格执行《门头沟区统计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规则》和《门头沟区统计局领导班子集体议事制度》,强化决策程序的刚性约束,确保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党组会集体讨论做出决定。另外,继续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实践优势,借助外部法律资源,协助解决工作中的涉法问题。

4.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组织统计执法人员学习新修订《行政处罚法》,对专职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技能培训,提高易错指标审核技能。按照“双随机”原则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严格执行统计执法三项制度,确保做到公平公正执法。进一步强化执法服务意识,在统计执法过程中加强行政指导,借助统计执法“面对面”的契机,向企业宣传统计法律法规,进一步履行“谁执法谁普法”相关责任。

5.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工作。

动态调整并公布统计部门权责清单,落实好统计领域政务服务事项“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全面落实政务公开,立足部门职能,公开统计法律法规、统计标准、统计制度,及时发布统计数据信息,按照“三项制度”要求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标准、执法结果等信息,做到执法全过程的监督和可追溯。

6.加强统计信用体系建设。

贯彻《北京市统计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完善《门头沟区关于开展“统计诚信示范企业”认定的工作方案》,加强统计诚信宣传,积极营造诚信统计的良好氛围,提高企业维护其自身统计信用的意识。继续开展统计信用评价工作,将“统计诚信示范企业”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一步提高统计信用建设的社会关注度,引导统计调查单位争当诚信统计典型。

7.加强“调查证”管理,依法开展统计调查。

强化统计调查证件管理,执行《北京市统计调查证核发和管理制度》,依托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两套调查证管理系统,按照调查证申请和审批流程,及时为人口抽样调查、住户调查、居民消费价格调查、月度劳动力调查等调查员办理调查证件。建立“调查证”动态管理台账,对持证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确保本区政府统计调查依法开展。

(二)发挥统计法治监督作用

1.开展统计督察整改。

切实做好国家统计局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督察反馈意见和市区关于统计督察整改工作要求,制定全区和系统内整改方案,逐个分析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及原因,明确整改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和具体措施。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统筹推进整改工作。截至目前,各项整改任务已顺利完成。

2.履行防惩统计造假职责。

贯彻落实《北京市统计机构与审计机关加强协作配合的工作办法》,加强统计机构、审计机构工作成果共享,协商解决需要配合协作的事项和问题。贯彻落实《北京市纪检监察机关与统计机构加强协作配合的工作办法》,与区纪委监委进一步协作配合,就问题线索双向移送、专题会商达成一致,确保统计违纪违法案件得到及时有效查处。与区委组织部建立定期反馈机制,将干部涉及统计工作负面表现情况列入任职考察和干部考核“负面清单”。贯彻落实《关于建立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的办法》,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如实记录违规干预情况,通过联网直报平台按季度向上级统计部门报告,确保政府统计部门依法独立履行职权。

3.发挥执法监督作用。

依据《北京市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年版)》和统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强化对统计执法及行政处罚的监督。按照统计行政处罚案件“三审制”原则,法制部门对2022年度立案案件进行了审理,从“合法性”、“规范性”、“合理性”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检查。最后经过局党组会审议,由局党组成员、执法队和法规科负责人参加的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最终的处罚决定,确保统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严格依法、处理适当”。2021年度本单位未被复议及起诉。

(三)加大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力度

1.党组会研究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局党组书记、局长高度重视法治工作,坚持党组会、科长会及日常工作等途径加强法治宣传,强化机关干部依法统计法律意识,制定“一把手”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计划,通过言传身教法律领导干部示范作用,并将统计法纳入区党校培训班课程。制定《门头沟区统计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党坚持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2.落实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制度。

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按季度开展理论中心组会前学法活动,围绕统计督察整改、防惩统计造假等中心工作,重点学习了中央统计改革系列文件,进一步筑牢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思想防线,坚决抵制各种违规干预统计数据的行为。另外,组织领导干部集中学习了新时期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

3.举办全区领导干部统计法治学习班。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落实《北京市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提升全区处级领导干部统计法律意识,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统,通过统计法进党校的方式,举办了2022年领导干部统计法治学习班,重点学习《统计法》《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统计法律法规

4.专题学习新时期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

进一步提升统计部门依法行政水平,结合常态化普法宣传教育,组织局队领导和局队全体干部集中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使大家掌握《纲要》的基本内容、基本标准,切实做到学思践悟、融会贯通,为法治政府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5.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的“十一个坚持”作为统计干部依法行政培训的重要内容,引导统计干部学懂弄通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组织局队及镇街统计所干部学习《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统计法律法规,现已开展四次全员法治学习。另外,法治宣传月期间,还组织局队全体人员集中学习习近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使大家深刻理解“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

6.开展统计法治进机关活动。

主动创新开展统计法治进机关活动,为深入落实北京市统计局关于统计监督工作部署要求,探索统计监督的协同配合机制,区局队与区委巡察办就建立健全统计监督与巡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进行了座谈,并围绕统计法律法规、统计执法案例等开展统计监督专项工作培训,为建立协作配合机制,推进统计监督与巡察监督融合贯通打下了坚实基础。

7.参与学习新修订《行政处罚法》。

为规范统计执法工作,强化统计系统对新修订《行政处罚法》的理解和适用,组织局队领导和局队参加市局、区司法局组织的新修订《行政处罚法》相关培训,使大家深刻理解新法确立的各项基本制度,确保在实际行政执法工作中恰当适用,确保统计行政处罚合法适当。

8.参与学习《民法典》。

《民法典》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为进一步推动局队干部关心《民法典》、自觉学习应用《民法典》,法治宣传月期间,组织全体人员参加市统计局组织的《民法典——合同编》讲座,不断提升大家的民事法律意识。

9.开展形式多样的统计普法活动。

探索统计普法宣传新方式,提升统计法治宣传效果。一是开展“以案释法”活动,结合统计工作中遇到的各种涉法难题,积极撰写“以案释法”稿件,以鲜活的案例来阐释法律法规。二是结合“统计开放日”活动,在中门家园社区、中门寺村、赵家洼村宣讲统计法律法规并设立了现场有奖问答;另外,结合统计住户大样本轮换宣传契机,到妙峰山镇、龙泉镇等地区开展“诚信统计普法行”活动,宣传《统计十三个“不得”》《依法统计 保障真实》等统计法律法规,向群众讲解依法统计、诚信统计重要性在全社会营造安全有序的法治氛围,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普法工作的各环节、全过程。三是在统计年定报布置会现场,循环播放统计法治宣讲视频、发放新编印的统计普法手册,使统计调查对象牢记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报送统计数据的法律要求,不断提高基层数据质量。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统计法治宣传主要针对统计系统内部和统计调查对象,社会公众对统计法律法规的关注度不高。统计系统外的宣传有待加强,宣传载体有待丰富、宣传效果有待提升,不断增强全社会的统计法律意识,不断提高公众对政府统计的关注度,使政府统计更好地服务民生。二是统计系统干部综合运用法律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在聘用统计调查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临时性工作人员、签订外包服务合同等工作中,应该详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严格依法办事、规避法律风险。三是统计依法行政能力与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还有差距,需进一步规范各项工作流程、进一步优化统计服务,推动统计法治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局党组书记、局长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宪法至上,做到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带头发挥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头雁效应”,按照“经常学、反复学”的要求,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全年局党组开展4次理论中心组会前学法活动,及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中央文件精神和法律法规进行再学习、再培训,全年已开展4次法律法规全员学习、局队三个党支部会议各召开1次专题学习;2022年度将统计法律法规教育纳入区委党校学习内容,组织全区处(科)级领导干部学习《意见》《办法》《规定》《统计监督意见》等统计文件精神;将《北京市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的实施意见》、《北京市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办法》等文件纳入区政务常务会第28次会议会前学法,强化了领导干部防惩统计造假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制定《门头沟区统计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坚持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本部门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制定《2022年门头沟区统计法治工作计划》全面细化统计法治工作任务,规划路线图、明确时间表,真正地把法治工作职责履行好、落实好。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进一步加强法规文件学习

继续做好《意见》《办法》《规定》等中央统计改革文件的学习培训,将其纳入党组会学法内容和全员培训计划,确保经常学、反复学;通过专题讲座、座谈会等形式,开展中央《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培训,使统计系统全体干部了解其精神实质,并积极推动其进入区级层面学习;继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常态化,不断增强相关责任主体依法管统治统意识。

(二)持续推进统计信用体系建设

按照市区两级信用建设工作要求,持续推进本地区统计信用体系建设。开展企业统计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依法依规做好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继续深入开展统计诚信示范企业认定工作,不断扩大诚信统计影响力。

(三)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严格执行新修订《北京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进一步提高统计行政执法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执行新修订《北京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进一步规范统计行政执法程序;严格执行新修订《北京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程序,促进本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