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2023-03-14 17:04 来源: 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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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门头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切实履行退役军人事务领域各项职能,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工作统筹,完善制度机制

1.用好组织协调“指挥棒”。我局始终将法治建设放至重要工作位置,建立健全法治工作体系,即党政主要领导为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为分管负责人,局综合办公室牵头开展、业务科室协调配合,形成职责明晰、分工明确的工作局面。

2.筑牢制度机制“定盘星”。落实区委“制度建设年”要求,规范议事决策规则等运行制度机制。结合局党组成立,根据领导班子调整情况,就领导分管领域进行重新分工,研究制定《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规则》、《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会议事规则》,重新修订内控管理手册等,对“三重一大”事项的酝酿、决策、执行等各环节进行了完善,并提请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审核把关,提交局党组会审议通过,报送区委区政府备案。

(二)注重学法普法,规范行政执法

1.加强法治教育,提升法治素养。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作为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和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接续开展“法律政策落实年”活动,设立“政策法规大讲堂”,开展《烈士褒扬条例》《军休服务管理政策解读》等专题法治讲座及培训10余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利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党的二十大召开、12·4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开展保密知识答题、政策法规宣讲、社会面普法宣传等活动6次。结合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工作,组织局系统干部下沉龙泉镇天桥浮村、三店村等村居,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退役军人保障法》《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创城法治宣传活动,提升群众的法律知晓率。

2.丰富宣传矩阵,营造尊法氛围。利用局公众号、LED电子屏等多媒体手段,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退役军人保障法》等政策法规。开展“迎接二十大 送法进万家”主题活动,结合“红色基因强凝聚,服务老兵零距离”机关党建品牌、“京西讲武堂”“军”字马克思主义读书会等,大力宣传《退役军人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探索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搭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法治传播体系,推动法治文化与红色文化、军旅文化等融合发展,提升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加大信息采编力度,积极撰写并报送相关工作信息,《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2022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等信息先后被门头沟融媒、门头沟普法等平台转发推送。

3.提高工作标准,规范行政执法。加强执法年报统计工作,填写并公示2022年执法统计年报,对年度执法主体情况、执法人员在岗情况及执法力量投入等进行全面梳理总结;我局现有行政执法人员2人,均为A类,参与执法率100%,全年累计完成执法检查120余次,违法行为纳入检查率100%。落实动态调整机制,结合人员岗位变动等实际情况,做好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新版行政执法证件换发等工作,全面、及时、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等信息。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时完成行政执法信息更新及公示工作,定期公示执法检查结果、行政处罚信息,提高行政执法公示规范率。

(三)立足职责任务,完善退役服务全链条

1.打造移交安置安心工程。统筹抓好军队离退休干部三年集中移交攻坚任务,完成19名军休干部移交安置工作,接收率100%。研究制定《门头沟区2022年度退役军人安置工作意见》,明确并落实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和计划分配的军转干部指标任务,接收自主就业退役士兵65人、接收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8人。持续巩固六个“100%”退役军人安置品牌,与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保局建立联席工作机制,做好跟踪服务指导工作。

2.拓宽培训就业多样渠道。根据我区退役军人需求,组织开展涵盖“理论学习培训、职业规划和心理调适培训、就业创业培训、政策相关培训”四大模块为主要内容的适应性培训。依托石龙开发区搭建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免费开展退役士兵“订单式”职业技能培训。畅通就业渠道,联合区人社局举办“就在民企 职向未来”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及招聘活动16场,70余家企业提供就业岗位700余个;强化随军家属就业择业,在社工招考中拿出5个岗位定向招录随军家属。

3.强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三级服务体系联动作用,协力推进矛盾化解,努力把问题化解在源头。依托我区“1+13+N”军人军属法律援助服务体系,在各镇街及部队成立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发挥“三师一员”作用,累计为6000余人次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严格落实新修订的《信访工作条例》,建立与政法委、公安、网信办等部门的信访联动机制,及时化解部分军休干部因安置住房问题在微信群发布不当言论等矛盾;在两节、冬残奥会、党的二十大召开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退役军人矛盾排查,全年累计接待政策咨询等来访600余人次,均已按相关要求及政策给予答复,实现在重点时期不发生集体越级访、群体性事件、个人极端事件、非接待场所集体访的“四不发生”工作目标。

(四)聚焦精细精准,提供暖心强心支撑

1.注重走访慰问济困帮扶。开展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行动,为4名困难退役军人申请市级帮扶资金1.7万元;利用我区现役军人家庭和退役军人专项关爱基金,对因大病、意外等情况致困的退役军人予以帮扶救助,支出2.6万元。落实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制度,区、镇街、村居工作人员与退役军人建立联系“结对子”122对。利用春节、“八一”等重要节点,通过走访、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开展慰问活动,累计慰问困难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2623人。

2.提供抚恤优待温情服务。完善优抚对象抚恤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确保各类抚恤补助按时足额发放,累计为伤残军人、三属等发放伤残抚恤金、生活补助金等1000余万元。有序推进我区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和优待证申领制发工作,组建工作专班,累计完成建档立卡9314人,发放优待证8284张。开展区光荣院升级改造工程,申请市级资金121万元用于基础设施改造。落实军休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开办军休老年大学,举办书画比赛、手工制作等文体康养活动10余场。

3.建强褒扬纪念红色阵地。健全精神褒扬和荣誉激励机制,为3名荣立三等功和32名荣获优秀士兵称号的军人家庭送立功喜报、发放奖励金。组织烈士纪念设施改造工程,申请中央及市级专项资金147万元,用于我区12处烈士纪念碑和崔显芳烈士墓等纪念设施修缮,工程已通过区级部门联合验收。建立纪念设施巡查巡检制度,与属地政府签订委托管理协议书,保证日常管理维护,全区195处烈士纪念设施已全部列入管理维护范畴。大力弘扬英烈精神,开展“奋进·网上祭英烈”“英烈千古 国运昌隆”清明诗歌朗诵会、9.30烈士公祭日等活动,开展群体性祭扫纪念活动150余场。

二、存在不足和原因

1.法治思想学习还不够深入。我局始终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但在学习中还存在深度思想碰撞少、研究阐释程度不够等问题,对新观点探讨不够,领会把握法治思想核心要义不深刻;部分干部的法治意识还需要提升,有时存在重上级指示、轻法律规章等问题。

2.法治思维的实践运用能力不足。部分干部对法治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对标法治工作新要求落实各项任务的动力不足,对法律条文的理解还不够透彻,距离灵活运用政策法规推动实际问题解决还有差距,需要在全面适应法治工作新形势、持续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方面下功夫。

3.法治队伍力量比较薄弱。在法治队伍建设上,人员编制较少、力量不足;干部的法治教育培训形式还比较单一,为干部提供多平台锻炼的机会较少,在工作中存在凭旧经验办事、照老方法落实的现象,干部的整体法治素质还需要进一步提升。

三、2022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我局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履职尽责,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一是高度重视,专门部署。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原则,年初组织召开工作会,听取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研究部署本年度法治建设工作。结合我局职能职责及实际工作,制定我局2022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完善学法计划、明确重点任务,确保法治工作有组织、有安排、有要求。二是以上率下,带头学法。建立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纳入年度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领导班子学法用法述法的重要内容。利用理论学习中心组、局长办公会等形式开展会前学法6次。三是依法决策,严格履职。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积极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全面落实党内法规、《退役军人保障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等政策法规,统筹做好退役安置、拥军优抚、思想权益维护等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四是指导检查,督促落实。领导班子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组织自查检查、经验交流等活动,以指导检查推动任务落实。年内召开法治工作会2次,听取情况汇报、组织工作交流4次,督查检查2次,确保各项法治建设任务有序开展、落地落实。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门头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红色门头沟”党建引领,围绕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建设目标,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

1.落实党政主要领导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论述,健全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完善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进行工作职责及任务分解,推动发挥领导班子领头雁作用,引导局系统干部提升法治建设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2.强化学法普法,提升法治素养。研究制定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年度学法计划,利用“政策法规大讲堂”、局公众号等载体平台,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等讲座及培训。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开展“普法宣传进村居”等法治宣传活动。落实《关于加强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协调区司法局、外聘政府法律顾问等,在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设立法律咨询窗口,为退役军人提供法律政策咨询服务,使其掌握与其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常识,形成尊法守法的意识。

3.规范行政执法,严格依法履职。制定并公示本年度执法检查计划,明确执法主体、检查对象范围、检查方式等。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时做好行政检查结果、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公开,持续提升公示规范率。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落实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行政检查单等工作,不断提升执法效能。树立为退役军人服务的宗旨,发挥三级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联动作用,推动解决退役军人急难愁盼,高质量完成就业安置、抚恤优待、困难帮扶、权益维护等工作,为退役军人提供更完善、更精细、更有温度的服务。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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