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2022-12-30 17:02 来源: 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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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门头沟区卫生健康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和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要求,取得了积极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

我委一直严格按照要求推进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多次梳理和标准化管理,并积极推行告知承诺事项改革。按照市、区统一部署推进全程网办,不断优化审批服务,压缩办理时限、精简材料,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二)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坚持重大行政决策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要求。积极推进外聘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行政决策,2022年,外聘法律顾问参与审查合同、协议99件次,提供信访咨询8次,其他事项咨询4次,指导行政复议2件次,代理行政诉讼1次。

(三)积极推进行政执法的规范和效能建设

1.行政处罚工作。2022年,进行行政处罚总计240件,罚没款金额196010元。对1起非法行医类重大行政处罚进行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

2.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工作。对门户网站“行政执法公示”栏目的内容进行动态整改和完善,目前各项公示内容全面、规范,执法检查计划、执法统计年报、行政检查结果、行政处罚结果等动态信息公示及时、准确。

3.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采用电子和文字两种方式保证全过程记录;规范各类执法文书,不断提高案卷制作质量;涉及现场执法、调查取证和留置送达等行政执法过程均要求有音像记录,由各执法队保留执法过程记录。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工作

我委一直认真办理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按要求公示行政许可、处罚、检查等情况。专门配备了2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可供群众公共查阅,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2022年,我委信息公开电子化率100%,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已办理完成。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2022年,行政应诉1件,正在进行中;行政复议3件,其中1件正在进行中。

2.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我委结合工作实际,梳理细化卫生健康领域通过信访渠道反映比较集中的群众诉求,修订完善信访工作制度,严格遵循“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对信访人提出的诉求,能通过法定途径处理的,优先导入法定途径办理,引导群众理性反映诉求,营造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氛围,不断提升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

3.《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双方自愿协商;申请人民调解;申请行政调解;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解决。目前,我委已制定了医疗纠纷行政调解告知书等文书,梳理了具体工作流程,确定医政医管科为责任科室,截至目前暂未收到医疗纠纷行政调解申请。

(六)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

1.通过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开展集中学习。2月18日,以“学习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为主题,组织开展机关支部主题党日学习活动,机关全体党员参加学习活动,共同对《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进行学习。

2.积极开展会前学法。工委书记于4月2日工委会前主持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十一个坚持”;主任于5月20日主任办公会前主持研讨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同志发表的《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鲜明理论品格》。

3.坚持理论中心组学法。截至目前,共计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16次,其中法律法规学习6次。3月29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5月7日学习《反恐怖主义法》《国家安全法》《北京市宗教事务条例》;6月10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6月20日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试行)》;8月19日学习《行政处罚法》;10月28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七)强化法治教育培训工作

组织开展各类讲座、培训5次,主要涵盖《反恐怖主义法》《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北京市医院安全秩序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

(八)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1.积极开展普法宣传主题活动。全面落实《门头沟区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积极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信访宣传月活动、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和12·4宪法宣传活动、创城法治宣传活动等,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北京市接诉即办条例》《北京市医院安全秩序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等法律法规进行持续宣传,取得良好宣传效果。

2.积极通过“健康门头沟”微信公众号开展社会面普法宣传活动。3月2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进行主题宣传;5月13日,对《信访工作条例》进行主题宣传;6月15日,对《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进行主题宣传。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2年,疫情防控、医疗服务、公共卫生等业务工作任务艰巨,我委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各项工作,但由于在层层压实责任、创新工作方法等方面还不够到位,导致仍然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一是虽然统筹建立了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考核评价制度,强化督促检查,但在跟踪问效方面还需进一步强化;二是由于缺少对学习效果的关注,部分党员干部存在浅尝辄止,不求甚解问题,仅满足于完成学习任务,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解不够全面、准确;三是对各医疗卫生单位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工作成效和医疗卫生人员法治素养提升效果的综合评估工作还需进一步做实做细。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我委党政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思路,严格落实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一)切实推动领导干部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本年度工委书记、主任带领班子成员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丰富内涵、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章党规党纪等内容,开展中心组及扩大学习研讨和会前学法共18次。

(二)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全面落实法治建设各项决策部署,研究解决卫生健康领域重大法治问题

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按照市委、区委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制定卫生健康委贯彻落实措施,明确工作职责和请示报告事项等内容,切实将《条例》各项规定不折不扣落实。推动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卫生健康领域“八五”普法工作,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阐释持续深化,不断增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持重大决策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要求,全年主要领导参与1起非法行医类重大行政处罚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1起行政诉讼案件法制审核,2件行政复议法制审核。

(三)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维护卫生健康领域安全稳定

每季度通报、研判卫生健康领域安全稳定形势、重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及常态化扫黑除恶、安全生产、反恐防恐等重点工作;重要敏感时期安排领导干部每日接访,针对重点矛盾纠纷进行约访、下访;节假日、重点时期坚持亲自带队开展督导检查工作,督促各医疗卫生机构落实主体责任,维护我区良好的医疗秩序。完成大型医院巡查工作,围绕公立医院党建、行业作风建设和运行管理等3个方面,加强对公立医院的监督管理,推动医院高质量发展。

(四)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

2022年,区委卫生健康工委坚持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区委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本系统实际工作需要,认真开展公务员职级晋升、事业单位科级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等工作,把遵守法律、依法办事情况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并严格执行请示报告、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德述廉等制度,领导干部围绕思想作风、工作履职、廉洁自律等情况,对自身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进行全面总结,撰写述职报告,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述职述廉。

(五)丰富内容、创新形式,通过教育培训不断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

2022年,及时把宪法、法律、党内法规、新制定、修订卫生健康相关法律法规纳入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范围,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反恐怖主义法》《信访工作条例》《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新时期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进行集中学习。组织开展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6次,会前学法2次,组织开展各类法治讲座、培训5次,全面落实各项政策法规要求,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将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其他班子成员在年度考核述职中围绕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进行述法。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我委将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坚持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一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各医疗卫生单位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主任(院长)办公会前学法的重点内容;二是充分发挥外聘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作用,进一步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四是健全评估指标体系,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成效和医疗卫生人员法治素养提升效果开展综合评估,提升评估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五是健全完善考核评价机制,推动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年度综合绩效考核,把学法用法情况纳入公务员年度考核;六是通过评估、检查和考核,督促各医疗卫生单位把法治建设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履行法治建设工作职责,充分发挥法治建设对引领和保障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长期性作用。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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