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水务局

北京市门头沟区水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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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严格对照本单位编制发布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全清单,确保及时准确公开相关信息。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已及时公开,指南中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方式、救济渠道均正确;本单位机构设置、领导介绍等信息均已及时更新;针对我局承担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任务,已梳理2022年行政职权事项清单,及时更新2022年门头沟区水务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全清单、2021年预决算和2022年预算信息、各类价格收费政策文件、涉及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等内容。

2022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429条。包括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数304条,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125条,其中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8条,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4条,工程招标信息公开52条,其他(更正、终止)信息0条。

2.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我局按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确保法定内容的完备性和准确性,确保信函、网络申请受理渠道和咨询电话的畅通性,答复时限的合法性、答复形式的规范性、答复内容的规范性和针对性。

1)申请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2)答复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未答复数为0件。

3)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

本单位没有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举报。

3.组织领导

我局不断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行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局领导多次研究部署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各部门协调配合,确保工作落实规范、有序、有效。对拟公开的信息先审后发,确保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安全性和公信力,坚决杜绝信息更新不及时、存在严重表述错误等问题。及时发布更新政策文件解读、重大决策公开、安全生产、民生热点问题等重点领域内容,确保政府权力运行公开透明。

4.平台建设

我局积极借助首都之窗网站和门头沟区网站专栏等平台载体公开本单位信息,及时更新门户网站信息内容,提高网站服务水平,保障群众通过网络平台获取信息的权力。今年为扩大信息公开覆盖面,我局创建门头沟水务微信公众号,积极推送政府信息,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能够有序开展。

5.信息管理及教育培训、监督保障情况

为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工作履职能力,我局遵循“谁审查,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查,后发布”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确保政务公开内容无涉及国家秘密和内部敏感事项。同时,我局将政务公开列入部门岗位培训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提高岗位工作能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深入、有效。日常工作中及时对照门头沟区政务服务局反馈问题和网站内容监测结果进行整改并分析原因,高度重视政务公开考核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680.45061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仍存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涉及部门广,部分信息公开及留言回复不够及时,有待进一步优化

二是公开内容的实用性不够。主动公开的信息多数是政策法规、政府文件及工作动态信息,与群众的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三是公开的栏目内容不够丰富、形式较为单一,缺乏群众喜闻乐见的解读方式。

改进举措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培训,增强政务公开服务意识,提升工作人员综合能力。加强检查指导工作力度,规范政务公开工作,避免出现更新和回复不及时的情况。

二是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的内容。主动拓展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关注度高的信息采集途径

三是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形式。继续加强对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建设,充分发挥其第一平台的作用。不断完善微信公众号新媒体载体建设,积极创新解读形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2022年度门头沟区水务局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为: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为0件,总金额为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为0元。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为http://www.bjmtg.gov.cn/,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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