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北京市门头沟区国防动员办公室、北京市门头沟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门头沟区公用人防工程平时使用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
一、《北京市门头沟区公用人防工程平时使用收费管理规定》的依据是什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北京市人民防空条例》《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使用管理规定》及市人防办《关于规范公用人防工程使用管理的通知》(京民防发〔2017〕87号)文件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北京市门头沟区公用人防工程平时使用收费管理规定》。
二、《北京市门头沟区公用人防工程平时使用收费管理规定》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坚持人防建设与服务经济社会和民生事业相结合,补充城市功能,规范人防工程使用管理,在公益便民服务的同时产生部分经济收益,并用于人防工程维护维修,保证人防工程战时功能完好。
三、《北京市门头沟区公用人防工程平时使用收费管理规定》的原则是什么?
(一)公益优先。
(二)公益减免。
(三)分级收费。
四、《北京市门头沟区公用人防工程平时使用收费管理规定》主要内容是什么?
本规定共8条,主要内容包括:法定用途、使用原则、监督管理、主体责任、免收范围、收费标准、收支管理和附注等内容。
五、《北京市门头沟区公用人防工程平时使用收费管理规定》所涉及收费标准是什么?
1.平时住宅小区物业费为0-3元/平方米/月(含3元)汽车车库的人防工程,平时使用收费为0.2元/平方米/月;
2.平时用于住宅小区物业费为3元/平方米/月以上(不含3元)汽车车库的人防工程,平时使用收费为0.3元/平方米/月;
3.平时用于商业场所汽车车库的人防工程,平时使用收费为1.6元/平方米/月;
4.平时用于仓库的人防工程,平时使用收费为3元/平方米/月。
5.平时用于办公的人防工程,平时使用收费为2元/平方米/月。
6.遇有不确定情形的,由区国动办牵头,区发改委、区城管委、区住建委、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司法局等相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研究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