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关于统一2024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的通告
2024.01
符合《关于印发〈北京市城镇失业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就发〔2006〕160号)等文件规定,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经办机构批准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以下简称“享受补贴人员”),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后,可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补贴发放至个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为探索扩大工伤保险覆盖范围,支持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保障职业学校实习学生(以下称实习生)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分散用人单位工伤风险,按照国家和本市关于实习生参加工伤保险有关工作要求,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现就实习生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3.12
为落实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3〕24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现就调整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及相关政策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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