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产权住房预验房应该在什么时候进行?

日期:2025-11-21 17:03 来源: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分享代码

字号: 大 中 小

《关于印发<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规划设计宜居建设导则(试行)>的通知》(京建法〔2017〕20号)要求:共有产权住房在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正式交付前一个月,开发建设单位应组织购房人进行预验房。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