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北京市门头沟区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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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在2014年度门头沟区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门头沟区政府各委、办、局(不含垂直管理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基础上编制。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人员和收支情况,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门头沟区政府网站(http://www.bjmtg.gov.cn/)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门头沟区新桥大街36号,邮编:102300,联系电话:010-69828505,010-69842320,电子邮箱:zfxxgk@bjmtg.gov.cn)。

一、概述

2014年,我区严格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的工作要求,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紧紧围绕《北京市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全市工作要点》)的各项任务,结合本区实际,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组织管理、深化主动公开、畅通公开渠道、规范依申请公开、完善工作制度,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开展。

(一)加强组织管理,完善工作制度

按照《全市工作要点》要求和我区工作安排,年初制定下发了《门头沟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结合基层人员变动大的特点,进一步整合工作机构,更新了全区68家基层单位的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落实责任人,并依据《条例》强化监督考核,年初对上一年度全区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结果向全区进行了通报。

(二)深化公开内容,突出公开重点

坚持公开内容与服务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与本区中心工作相结合、与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的原则,围绕公众关注热点,强化保障性住房、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征地拆迁、行政权力运行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推进政府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年初完成了45个部门财政预算和29个部门财政决算及12个部门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区政府印发了《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承接第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门政发〔2014〕48号),并及时向社会进行了公开。同时积极做好环保、城管、安监及相关镇街等单位在APEC会议期间服务保障信息公开工作。

(三)丰富公开载体,畅通公开渠道

按照市公开办落实《规定》实施前准备工作要求,我区新设立了区政务服务中心作为全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在做好网站、报纸、专刊、新闻发布会等传统渠道建设的同时,充分发挥61696156门头沟区为民服务中心平台作用,2014年,区为民服务中心平台受理群众各类诉求6.1万件,群众满意率95%以上。同时区为民服务中心、区税务分局、区经信委、区旅游委等部门开通微博、微信业务平台,充分发挥新媒体在服务群众方面的便利。此外,区委宣传部还向全区制发了《门头沟区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的实施意见(2014)》,积极收集和回应舆论关切的热点信息。

(四)加强统筹协调,规范依申请公开

今年,我区在建立主管部门统筹协调、业务部门配合函查、法律部门审核把关的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的基础上,增加了申请信息档案查询和办理过程记录等工作环节,进一步规范了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针对重点疑难复杂申请,采取专题研究、协调会商、公文报请、典型借鉴等形式,强化统筹协调,确保申请答复依法合规。

(五)强化教育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2014年年初,我区组织基层重点信息公开单位参加市政府信息公开电视电话会议。10月份,按照《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实施前准备工作要求,组织召开了全区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暨《规定》业务培训会,并印发了《条例》实施以来的有关国家、北京市和门头沟区的相关文件资料汇编。

此外,在坚持开展系统内业务培训的同时,今年配合区法制办举办了全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对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规范性文件制发和执行、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办理等进行解读和研究,同时通过走访基层、座谈会商、即时培训、专项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大业务指导和督查力度,努力提高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4年,我区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发布或更新信息,并按要求完成信息移送登记工作。全年我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521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27条,占总量的14.92%;法规文件类信息364条,占总量的23.93%;规划计划类信息111条,占总量的7.30%;业务动态类信息819条,占总量的53.85%。

2014年,全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呈现以下特点:

(一)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作用逐渐凸显。2014年全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坚持传统渠道的同时,积极引导各单位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优势开展主动公开。区旅游委利用微博实时发布全区旅游景点活动、旅游资讯等信息1135条,微博粉丝量突破2.7万,区经信委通过“中小企业之友”微信公众平台及时发布企业发展政策法规、经营管理、产业经济、金融市场、技术创新等内容392条。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深化。2014年区政府不断加大环境保护、权力公开透明、产业调整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力度,各责任单位也积极探索财政预决算、安全生产、工程建设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全年公开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信息120条,安全生产类信息72条,征地信息34条。

(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作用增强。区档案馆、区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的接待窗口作用进一步发挥,累计接收行政机关移送各类文件1832件。其中区档案馆接受文件916件,接待公众现场咨询125人次,咨询事项主要涉及拆迁政策、公共交通、环境保护等民生方面内容。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4年我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的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我区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1件,答复72项(71件申请中有1件申请含2项申请内容,分别作出了答复,故答复72项)。在受理的71申请中,其中当面申请36件,占总数50.70%,邮寄方式申请33件,占总数的46.48%,电子邮件方式申请1件,占总数的1.41%,传真方式申请1件,占总数的1.41%。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涉及最多的是关于我区采空棚户区房屋征收相关政府信息。

在已答复的72项中:

“同意公开”的29项,占总数的40.28%

“不予公开”的3项,占总数;4.17%

“信息不存在”的25项,占总数的34.72%

“非本行政机关信息”的12项,占总数的16.67%

“非政府信息”的2项,占总数的2.78%

“已主动公开“的1项,占总数的1.39%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共17人,兼职人员共157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14年全区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共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情况

2014年本机关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减免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488元。

五、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

本区2014年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10件,维持5件,驳回3件,责令公开1件,未办结1件;行政诉讼5件,2件原告撤诉、2件驳回原告起诉、1件败诉。

六、咨询情况

2014年,我区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2034人次。其中,现场咨询973人次,占总数的47.84%;电话咨询995人次,占总数的48.92%;网上咨询66人次,占总数的3.24%。

2014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1130人次。

七、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4年,我区在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的同时,也逐渐显现出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部分单位主动公开信息数量不大,信息公开人员还缺乏主动公开意识;二是主动公开信息质量不高,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受理依申请过程中还存在着答复申请超期、程序遗漏等问题,依申请工作流程还需进一步规范。

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2015年,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结合《规定》的实施,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各项制度;二是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大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心的社会公共服务信息的公开力度;三是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研究,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程序,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特殊信息需求。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

附表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1521

其中: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1521

附表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全区依申请总数

71

其中:1.当面申请数

36

2.互联网申请数

1

3.传真申请数

1

4.信函申请数

33

申请事项登记数

71

申请事项答复总数

72

其中:1.同意公开

29

2.不予公开

3

3.信息不存在

25

4.非本机关掌握

12

5.非政府信息

2

6.已主动公开

1

7.申请内容不明确

0

8.部分公开

0

附表三:咨询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现场咨询数

973

电话咨询数

995

网上咨询数

66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页面访问量

1130

附表四:人员与支出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费用总额

0

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总额

488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174

其中:1.全职人员数

17

2.兼职人员数

157

附表五: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10

行政诉讼数

5

投诉举报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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