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在门头沟区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各委、办、局(不含垂直管理单位)的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的基础上编制。
全文包括北京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信息公开保障措施落实情况,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免除费用情况,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等。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门头沟区政府网站(http://www.bjmt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门头沟区新桥大街36号,邮编:102300,联系电话: 010-69826536,010-69828505,电子邮箱:zfxxgk@bjmtg.gov.cn)。
一、北京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一)做好权力运行公开
1.推进权力清单公开。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置了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信用信息公示专栏,公开全区46家单位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权力清单,并同步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结果进行了公示。完成区政府门户网站权力清单专栏形式调整,编制、公布了32家单位9+x权力清单。制定了《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区政府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的通知》、《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关于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通过制度安排明确了各单位权力情况公开职责、公开内容等事项。
2.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广泛进行民意征集活动,制定了《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意见建议征集办理工作实施细则》,开展2017年为民办实事建议征集,2016年区政府15项重大议题民意征集,重大活动、重要工程方案意见征集等活动,积极听取群众意见,吸纳合理建议。
3.推进规划计划公开。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区发改委门户网站开设规划计划专栏,主动公开《门头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门头沟区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等规划计划及执行情况。积极探索建立规划计划落实情况常态化公开机制,推动内容及时更新、公开。
4.推进重要政策文件公开。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了政策文件公开专栏,公开了59件政府文件(包括2条规范性文件),除涉及保密或其他不宜公开的文件外,全部实现了网上公开。年初,全面审查、清理了全区各类规范性文件80件,其中保留70件、废止8件、修改2件,并将清理情况以政府文件的形式对外进行了公开。
(二)做好民生保障公开
1.推进财政信息公开。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区财政局官方网站及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了区政府本级2015年度财政决算、三公经费决算及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决算草案的报告等财政信息。全区78家单位公开了上一年度部门财政预决、三公经费、行政经费和本年度财政预算信息,部门预决算所有支出除涉密内容外全部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
2.推进教育、安全生产、民政救助、审计、环境保护等领域信息公开。制定并公布了《门头沟区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实施细则》及解读文件。建立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督办制度,指导区安监、民政、审计、环保等部门设立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制定审计整改联动机制暂行办法,审计监督协调机制暂行办法,推动区安监局、区投促局等16个部门的2015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信息公开。继续加大安全生产处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民政救助、环保检查等信息公开力度。
(三)注重政策解读与政务回应
1.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积极落实北京市关于政策解读的工作要求,下发《关于做好我区重要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单位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注重加强机制建设,对重要政策文件及解读材料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次,制定解读工作函7件。全区全年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解读政策49次,包括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5次、政府网站在线访谈9次、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18篇。
2.加强政务舆情回应工作。认真落实《门头沟区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维稳长效机制的工作意见》,建立健全部门间网络舆情互通机制。举办2期全区处级领导干部新媒介素养培训班,就网络舆情热点与处置进行分析学习,把握网络舆情发展动态。全区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40件。
二、信息公开保障措施落实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完成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调整材料上报工作,拟调整后的小组组长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担任。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开。加大督查考核工作力度,将政务公开纳入区绩效考核体系,分值权重占4%。
(二)加强渠道建设
发挥区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公开平台的作用,按照《门头沟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更新管理办法》的要求,适时更新、发布政府工作动态信息。召开网站建设管理协调会,加大网站设备更新、运营维护、信息管理等工作力度。注重发挥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信息传播的独特优势,开通“京西门头沟”“家校微信平台”等政务微博、微信。编制门头沟区政府公报2期,并下发到全区各镇街、村(居委会),确保政府信息传递到基层。
(三)强化教育培训
召开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培训会,开展全区依法行政培训班2期,并将政务公开内容纳入全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培训和公务员初任培训课程。召开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难点问题专题研究会,对依申请公开复杂案件进行深入研究,明确答复标准。编制印发了《门头沟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手册》,指导各单位依法规范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四)完善工作制度
编制了《北京市门头沟区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制定了《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意见》,下发了《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通知》,修改了《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属性)审查办法》和《北京市门头沟区澄清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工作办法》,通过完善工作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三、主动公开情况
2016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15867条。主动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4条,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5条。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1757条。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194条;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71条;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58条;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25条;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57条;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49条;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数11条;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14条;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1条;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26条;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170条;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1081条。
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包括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2期共62条;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12461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1918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788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1703条。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区全年受理依申请公开451件(区政府受理119件),其中。当面申请329件,传真2件,网络申请33件,以信函形式
申请88件(1件申请通过两种形式同时提出)。
在已答复的397件中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13件,占总数的3.27%;
“同意公开”176件,占总数的44.33%;
“同意部分公开”7件,占总数的1.77%;
“不同意公开”11件,占总数的2.77%;其中,涉及国家秘密0件;涉及商业秘密0件;个人隐私2件;危机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稳定和社会稳定0件;不是《条例》所指的政府信息7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件。
“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77件,占总数的19.4%;
“申请信息不存在”109件,占总数的27.46%;
“告知作出更改补充”4件,占总数的1%。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全区2016年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数量59件,均维持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全区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42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19件,被依法纠错数15件,其他情形8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免除费用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16年全区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共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情况
2016年全区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减免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1120.4元。
七、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不足
我区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也暴露出来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基础工作仍需加强,全区公开兼职人员多且变动频繁,对工作的连续性造成影响;部分单位主动公开信息数量偏少。
2.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内容仍需深化,特别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距离群众需求还差距较大。
3.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仍需规范,特别是疑难复杂申请,部分单位在受理过程中经验不足,业务指导和培训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做好基础性工作。继续贯彻落实《北京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快落实《北京市门头沟区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内容公开工作。加强基层单位人员队伍建设,确保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由专门科室负责,有专人管理。强化重要政策文件解读,进一步健全完善政策解读和部门协调机制。
2.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单位依申请公开工作指导。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办理、答复各项环节,严把信函、受理、办理、答复四个关口,主动与申请人沟通,建立和完善疑难申请报告制度和信息查档工作记录制度。
3.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力度。完成对全区基层单位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并将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纳入区政府法制办依法行政培训,实现培训范围全覆盖。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
2017年3月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
(2016年度) 填报单位:门头沟区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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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5867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4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5 |
(二)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757 |
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 |
条 |
194 |
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 |
条 |
71 |
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 |
条 |
58 |
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 |
条 |
25 |
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 |
条 |
157 |
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 |
条 |
49 |
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数 |
条 |
11 |
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 |
条 |
14 |
主动公开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 |
条 |
1 |
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 |
条 |
26 |
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 |
条 |
170 |
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 |
条 |
1081 |
(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2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2461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918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788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703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4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5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3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9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9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18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1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17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451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2329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2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33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88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397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382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15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397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13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76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7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1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2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7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2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77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109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4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59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59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42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19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15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8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34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49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65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7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48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46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3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7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