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索 引 号:11J037/ZK-2024-000059

公开责任部门:区城市管理委

信息名称:区城管委生态责任保护清单

文   号:

信息有效性:有效

生成日期:2024-03-06 10:40

发布日期:2024-03-06 10:40

内容概述:区城管委生态责任保护清单

区城管委生态责任保护清单

一、组织落实电力、天然气、煤炭等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对本部门组织编制的规划,依法依规进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二、协调加强本区天然气、瓶装液化石油气、电力等能源供应保障,以及燃气管网、电网建设,加强对农村地区压缩天然气、瓶装液化石油气的供应,保障清洁优质能源应,推动煤改清洁能源

三、研究拟定我区年度环卫重点任务工作并组织实施。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创建,大力提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资源化率。统筹组织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可回收物、粪污等生活固体废物的收集、转运和集中处置,加强城市环卫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管理,保障正常运行,严格规范开展审批工作。

四、牵头研究制定本区环卫处理设施规划方案并推进组织落实,持续提升我区粪污、生活垃圾、餐厨(厨余)垃圾、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五、综合协调、督促落实城乡环境建设、市容环境整治等工作,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等工程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涂料和粘剂,并抽检在用产品达标率。

六、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巡查检查,严控新增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根据"治存量、控增量"的工作安排和要求,会同属地加强对大型垃圾渣土堆放点的巡查,发现乱倒垃圾渣土及时协调属地进行清理,严防大型垃圾堆放点出现,确保不新增非正规垃圾堆放点。

七、牵头制定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规范与作业要求,组织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工作,加强对重点区域道路清扫和洒水降尘力度。制定完善清扫保洁方案,提高城市道路"冲、扫、洗、收"新工艺作业率,落实清扫保洁标准,规范机械化作业要求,逐级建立道路清扫保洁台账。负责本行业工地的扬尘防控管理,强化裸露地面扬尘污染防控工作,负责指导、协调架空线入地工程的扬尘防控管理工作。

八、组织推进环卫、建筑垃圾运输等行业的车辆结构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及节油减排工作。组织推进本行业领域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结构调整、污染物排放治理改造等工作。

九、会同各相关部门完善源头严控、过程严管、后端严惩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闭环管理体系。加强与交管、经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强化数据信息共享,通过电子监控设备等科技手段,依法严处非法承担渣土、建筑垃圾承运任务的车辆及其所属企业。

十、编制空气重污染应急分预案,制定架空线入地工程应急减排清单,组织落实道路清扫保洁、建筑垃圾运输车(在本区注册)禁止上路行驶等应急减排措施。

十一、监督生活垃圾转运和集中处理设施达标排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建立完善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在线监测系统。

十二、负责统筹停车管理工作,完善停车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自行车专用道路、绿色步道,鼓励绿色出行。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规划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清洁能源汽车加气设施。加快推进公交、环卫、物流等公共服务领域充电设施和城市公用充电设施建设,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充电桩用地选址、配套设施建设、管理相关工作,持续缩小充电设施平均服务半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