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门头沟区城市管理委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打印本页
字号:        

本报告是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以下简称为《条例》)制作本报告。

、总体情况

一是加强领导、细化明确责任,根据《条例》要求,我委领导对本领域政务公开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为落实工作重点,结合实际工作制定了相关工作实施方案,截至2019年底,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是完善平台,畅通公开渠道,针对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方式多样化的要求,我委积极优化完善政务公开平台,认真做好集约化平台、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平台、双公示数据上报系统等相关板块的信息发布和维护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定期发布城市管理相关工作的信息。

三是回应关切,加强全员法制培训,为认真做好依申请件的办理,规范办理机制,完善办理流程,确保合理合法合规的开展工作,定期的组织全员参加关于城市管理及相关市政公用事业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2

+1

40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行政检查

0

0

0

行政确认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7

-2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保留四位小数)

政府集中采购

115

26268.809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

0

0

0

0

0

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1

0

0

0

0

0

1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2

0

0

0

0

0

2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3

0

0

0

0

0

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是主动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深化;二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三是随着城市管事务复杂性的增强,加之部门之间职责交叉等因素影响,部分依申请的疑难成度增加,对依法依规办理提出更高要求,因此,下一步将从下面三方面不断推进。

 1.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完善信息公开目录,推动我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向前发展。

      2.探索拓展新的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以更加贴近公众、方便群众的形式,向广大公众公布各类政务信息。

3.提高时效和质量,特别是信息更新及时、信息质量方面,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对相关栏目进行及时调整、更新,使广大公众能获取方便、及时、丰富的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为了扎实做好2019年度各项政务公开工作,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我委配备了三名兼职工作人员,开辟了一个共查阅点,更好的满足了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的要求。

北京市门头沟区城市管理委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