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银镝汽车驾驶学校:
你校于2021年10月20日提交的终止办学申请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经区教委研究决定,同意北京市门头沟区银镝汽车驾驶学校按照学校章程规定终止办学。
收到本批复后,请到法人登记部门、税务部门、开户行办理相关注销事宜。
特此批复。
门头沟区教育委员会
2021年11月17日
索 引 号:11J005/ZK-2021-000058
公开责任部门:区教委
信息名称:门头沟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市门头沟区银镝汽车驾驶学校终止办学的批复
文 号:
信息有效性:有效
生成日期:2021-11-17 16:13
发布日期:2021-11-22 16:13
内容概述:门头沟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市门头沟区银镝汽车驾驶学校终止办学的批复
北京市门头沟区银镝汽车驾驶学校:
你校于2021年10月20日提交的终止办学申请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经区教委研究决定,同意北京市门头沟区银镝汽车驾驶学校按照学校章程规定终止办学。
收到本批复后,请到法人登记部门、税务部门、开户行办理相关注销事宜。
特此批复。
门头沟区教育委员会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