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11J005/ZK-2022-000045
公开责任部门:区教委
信息名称:关于同意北京市门头沟区幼师实验幼儿园变更名称的批复
文 号:
信息有效性:有效
生成日期:2022-08-25 09:56
发布日期:2022-08-25 09:56
内容概述:
你向门头沟区教委提交的申请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五条之规定,经我委受理、考察、评议、审核,同意变更名称为北京市门头沟区幼师敏学幼儿园。
特此批复。
门头沟区教育委员会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