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体育局

索 引 号:11J031/ZK-2024-000002

公开责任部门:体育局办公室

信息名称:良法善治开拓体育发展新局

文   号:

信息有效性:有效

生成日期:2024-01-09 15:22

发布日期:2024-01-09 15:22

内容概述:良法善治开拓体育发展新局

良法善治开拓体育发展新局

2023年1月1日,新修订的《体育法》实施,为新时代体育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一年后,体育领域地方性法规《上海市体育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条例》既落实新修订的《体育法》,也直面新时代、新挑战、新问题,为上海市体育发展指明方向。

此前,上海曾颁布实施了三部体育领域地方性法规,分别是《上海市体育设施管理办法》《上海市体育赛事管理办法》《上海市市民体育健身条例》。结合今年实施的《条例》来看,当地体育立法的落脚点不仅要“强管理”,更要“促发展”。

《条例》总则第一条即写明制定本条例“为了促进本市体育事业,发展体育运动,增强市民体质,提升城市软实力”。围绕目标,《条例》妥善处理立法与改革、规范与发展的关系,明确落实全民健身战略,优先发展青少年和学校体育,促进竞技体育、体育赛事和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市民身体素养和健康水平,增强体育综合实力和国际影响力,建设全球著名体育城市,方方面面都在呼应改革、关切民生。

上海市体育工作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条例》是真正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产物,制定过程经过反复调研、论证、修改,具有较高的精准性和科学性。《条例》既坚持从问题出发,也充分总结好的经验,最终利用法规进行固化,为提升上海市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促进上海市新时代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全球著名体育城市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转自1月9日《中国体育报》0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