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就门头沟区清水镇中心区集中供水及管线一期工程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门头沟区清水镇中心区集中供水及管线一期工程
建设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清水镇
建设内容:包括取水工程、供水厂工程、输配水管线配套工程。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北京市门头沟区清水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杜先生
联系电话:010-60855407
电子邮箱:952357362@qq.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清水镇人民政府
三、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名称:北京国寰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来函、来电、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在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北京市门头沟区清水镇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