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结合妙峰山镇2018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
全文包括2018年妙峰山镇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存在的不足及2019年工作重点,以及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含不予公开、收费及减免)、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报等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数据。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门头沟区政府网站(http://www.bjmtg.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我单位联系(地址: 北京市门头沟区妙峰山镇陇驾庄村;邮编:12300;联系电话:61880017;电子邮箱:mfsx@bjmtg.gov.cn)。
一 、概述
妙峰山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列入2018年重要工作议事日程,由书记、镇长任组长,各副职和各业务科室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政府办。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实施,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主任由镇党委副书记担任,工作人员由政府办成员组成。为有效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的责任划分,打牢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组织基础。具体工作中是由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本年度内准备公开信息提出公开属性初步意见、各部门主管副职对信息进行审核通过后填写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单报批后对该政府信息进行公开。
妙峰山镇政府信息公开现主要渠道有:1.镇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政府办);2.区政府信息公开网;3.区镇集约化网站;4.区图书馆;5.区档案馆;6.区政务服务中心等。
二、信息公开数据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8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470件。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410。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2;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24;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等信息数382。
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包括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410;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0;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0;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6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1.申请情况
妙峰山镇2018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
从申请的方式来看,当面申请5件,占总数的100%;传真申请0件,占总数的0%;电子邮件申请0件,占总数的0%;信函申请0件,占总数的0%。
2.答复情况
妙峰山镇5件申请已到答复期的5件全部按期答复。
已答复的5项申请中:申请内容明确,可以答复是否公开的共3项(占总数的60%);其它答复类型共2项(占总数的40%)。其中:
“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 2项,占总数的40%;
“同意公开”1项,占总数的20%;
“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 2项,占总数的40%。
(三)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
1.行政复议。
妙峰山镇没有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复议案件。
2.行政诉讼。
妙峰山镇没有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诉讼案件。
3.举报。
妙峰山镇没有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举报。
三、存在的不足及2019年重点工作
(一)存在的不足。
目前,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细则和政策的把握还不够全面;二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和及时性有待提高;三是政务公开载体建设还有待多样化提升。(二)2019年重点工作。
附表: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8年度)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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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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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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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470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410 |
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 |
条 |
4 |
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 |
条 |
|
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 |
条 |
24 |
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 |
条 |
|
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 |
条 |
|
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 |
条 |
|
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数 |
条 |
|
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 |
条 |
|
主动公开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 |
条 |
|
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 |
条 |
|
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 |
条 |
|
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 |
条 |
382 |
(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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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10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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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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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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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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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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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5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5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5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4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1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5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2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2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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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元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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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