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妙峰山镇人民政府

北京市门头沟区妙峰山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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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妙峰山镇在镇党委、镇政府的领导和区政务局的指导下,成立了妙峰山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担任,成员有分管副镇长、副书记和综合办部分成员。研究、协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中的重要问题。下设办公室在综合办,专人负责日常事务,严格执行保密审查程序,及时完成信息更新和错误修正等工作。2021年为了更好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召开专题工作会4次,通报了信息公开开展情况,完善解决信息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信息源不稳定问题,及时更正已发布信息存在的错误。

1.主动公开情况:

严格对照《门头沟区妙峰山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全清单》,及时准确公开相关信息。自查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重点自查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方式;自查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基本信息,确保领导信息已公开工作履历。

202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429件。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信息2协议政府集中采购涉及4笔;定点政府集中采购涉及3笔;车辆购置采购1笔;项目采购8笔

2.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是确保信函、网络申请受理渠道和咨询电话的畅通性。二是确保答复时限的合法性;确保答复形式的规范性、答复内容的规范性和针对性;确保答复告知书中援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法定依据,并明示救济渠道;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法定内容的完备性;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机构注明公开场所的准确性,注重公开场所的服务质量;按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

2021年我镇依申请公开情况:1.本单位申请总数为2件;2.本单位答复数为2件。

3.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情况:

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我镇重点围绕就业创业、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医疗卫生、涉农补贴、城市综合执法、养老服务等领域,对涉及的政务事项,进行了全目录、全流程梳理,建立了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公开属性、主体、时限、方式、依据等要素在内的公开标准模板,形成了一套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4.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以来,我镇在信息公开上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在日常工作中还存在薄弱之处和一些不足:一是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部分科室工作人员对其尚不完全熟悉,还需进一步引导和规范。二是公开内容需要丰富,质量需要提升。

对此,我镇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依法规范,不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努力营造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业务水平,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发展。二是进一步丰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逐步深化和完善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更新和维护,更大程度的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妙峰山镇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及时修改了《北京市门头沟区妙峰山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收取信息处理费的相关内容。2021年发出收费通知件数0件,总金额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0元。

如需了解更多的信息,可登录到门头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mtg.gov.cn)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