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北京市门头沟区退役军人
事务局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5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5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2025-407-北京市门头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1.拟订本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负责本区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服务管理工作。
3.负责本区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区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本区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落实本区伤残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落实国家关于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负责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8.负责本区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负责审核、申报烈士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担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9.贯彻落实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本区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的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的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11.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门头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行政编制6人,实际7人;直属事业单位4个,事业编制37人,实际人数36人;聘用人员(公安系统文职人员、公安系统辅警人员、公安系统交通协管员、法院聘任书记员、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12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收、支总计82,495,997.75元,比上年增加4,316,617.56元,增长5.52%。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5年度本年收入合计81,203,633.75元,比上年增加3,037,160.12元,增长3.74%。
1.财政拨款收入77,869,023.78元,占收入合计的95.8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7,869,023.78元,占收入合计的95.8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3.事业收入0.00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4.经营收入0.00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6.其他收入3,334,609.97元,占收入合计的4.11%。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5年度本年支出合计80,744,183.94元,比上年增加2,564,803.75元,增长3.28%,其中:基本支出14,845,494.00元,占支出合计的18.39%;项目支出65,898,689.94元,占支出合计的81.6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7,869,023.78元,比上年减少297,449.85元,下降0.38%。主要原因: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正常浮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869,023.78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638,517.46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9.70%;卫生健康支出220,607.12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28%;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9,899.20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5年度决算77,638,517.46元。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下同)2025年度决算226,9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及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支出。
"抚恤"(款)2025年度决算28,481,364.19元,主要用于死亡抚恤、伤残抚恤、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义务兵优待、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光荣院、褒扬纪念及其他优抚支出。
"退役安置"(款)2025年度决算40,875,121.62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安置、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退役士兵管理教育及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支出。
"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2025年度决算8,055,131.65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拥军优属及事业运行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2025年度决算220,607.12元。其中:
"优抚对象医疗"(款)2025年度决算220,607.12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支出。
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2025年度决算9,899.20元。其中:
"制造业"(款)2025年度决算9,899.20元,主要用于其他制造业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4,845,494.00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元,(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5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77,772.77元,比202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30,563.00元增加47,209.77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5年度决算数0.00元,比2025年度年初预算数0.00元增加0.00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度决算数0.00元,比2025年度年初预算数4,563.00元减少4,563.00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无公务接待事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度决算数177,772.77元,比2025年度年初预算数126,000.00元增加51,772.77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5年度决算数99,800.00元,主要原因:更新公务用车1辆,2025年度购置(更新)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度决算数77,972.77元,主要原因:正常开支。2025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7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5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合计458,381.62元,比上年增加2213.96元,增加原因:正常浮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门头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共有车辆7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5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1,450,000.0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第四部分2025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1.部门职责情况
(1)拟订本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负责本区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服务管理工作。
(3)负责本区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区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本区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落实本区伤残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落实国家关于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负责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8)负责本区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负责审核、申报烈士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担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9)贯彻落实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本区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的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的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11)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本部门下设4个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北京市门头沟区光荣院、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北京市门头沟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3.2025年主要工作任务
区退役军人局认真贯彻落实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好本区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帮扶援助工作,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协调各方力量更好的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为更好的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4.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
序号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指标权重 |
|
1 |
接收退役军人安置率不低于90% |
≥ |
90 |
% |
30 |
|
2 |
优抚对象定期抚恤资金拨付率90% |
≥ |
90 |
% |
40 |
|
3 |
按工计划进行完成拥军工作 |
定性 |
按计划完成 |
|
30 |
(二)当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5年全年预算数8,331.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84.55万元,占比17.82%;项目支出6,847.02万元,占比82.18%;其他支出0.00万元,占比0.00%。
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预算资金总体支出8,035.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84.55万元,占比18.47%;项目支出6,551.43万元,占比81.53%;其他支出0.00万元,占比0.00%。部门预算执行率为96.45%。。
2025年年末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为295.60万元,全年支出预算数为8,035.98万元,资金结转结余率为3.68%;2024年年末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为351.37万元,全年支出预算数为8,003.56万元,资金结转结余率为4.39%;2025年度部门结转结余率较上一年下降了0.71%。
(三)整体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1.产出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数量
|
序号 |
三级指标 |
计划值 |
完成值 |
偏差原因 |
|
1 |
接收退役军人安置率 |
不低于90% |
100% |
|
|
2 |
优抚对象定期抚恤资金拨付率 |
100% |
100% |
|
|
|
|
|
|
|
|
|
|
|
|
|
(2)产出质量
(3)产出进度
|
序号 |
绩效指标 |
计划值 |
完成值 |
偏差原因 |
|
1 |
保障优抚对象生活待遇,维持社会稳定 |
完成预期指标 |
完成预期指标 |
|
(4)产出成本
2.效果实现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2)社会效益
|
序号 |
绩效指标 |
计划值 |
完成值 |
偏差原因 |
|
1 |
按工作计划进行 |
完成预期指标 |
完成预期指标 |
|
(3)环境效益
(4)可持续影响
(5)服务对象满意度
(四)预算管理情况分析
1.财务管理
本部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资金使用合规、安全,会计基础信息完整准确,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对资金使用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专款专用。
2.资产管理
本部门制定了资产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环节规范有序,资产账实相符,有效保障了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3.绩效管理
(1)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情况
(2)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项目47个,部门预算公开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47个,占本部门全部预算项目的100%。
(3)绩效运行监控情况
2025年对本部门及所属单位47个预算项目进行绩效运行监控,占部门项目总数的47%,涉及资金6,847.02万元。
(4)绩效自评情况
2025年对本部门及所属单位2024年项目支出实施了绩效自评,评价项目47个,涉及金额6,851.57万元。
(五)总体评价结论
1.评价得分情况
绩效自评总分:99.29分
绩效自评等级:优秀(90(含)-100分)
2.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项目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每月优抚对象人数不固定,以及业务发生时间与支付时间存在时间差,项目实施中偶尔会出现资金不足的情况。
3.改进措施
(1)积极与区财政协调,在出现资金不足情况时第一时间调配指标,保障资金按时、足额发放。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一)绩效自评开展总体情况
2025年度区财政批复项目支出预算项目47个,涉及金额6,847.02万元。本次实施绩效自评项目47个,涉及金额6,847.02万元。评价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47个,评价得分在80-90分(含80分)的0个,评价得分在60-80分(含60分)的0个,评价得分在60分以下的0个。
(二)重点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请参考《关于开展2025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门财绩效[2026]72号)要求,将本部门撰写的《重点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电子版汇总到1个文件夹中,作为部门决算草案的附件1,并随决算全部公开。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请参考《关于开展2025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门财绩效[2026]72号)要求,将本部门本单位填报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电子版汇总到1个文件夹中,作为部门决算草案的附件2,并随决算全部公开。
(注:一级预算部门“一、二”均公开;二级预算单位仅公开“二(三)”。)
附件:1.重点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附件2-2.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1)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5--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