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机构信息
1.执法主体:北京市门头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受委托组织名称:北京市门头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执法队
3.委托书:见附件
4.机构职能:承担北京市门头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行政执法职能。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授权,负责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5.办公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办公时间:(接待)法定工作日09:00-17:00、(办公)法定工作日09:00-12:00、13:30-18:00。
7.通信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中门寺街16号。
8.咨询电话:(010)69831534
9.监督电话:(010)69842444
10.行政复议受理机关: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现场接待。地址:门头沟区增产路7-4号,门头沟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案大厅,邮编:102300。
11.行政诉讼受理法院: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地址:门头沟区滨河路74号,邮编:102300。
主办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技术支持:北京市门头沟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网站标识码:110109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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