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发文单位:区政务服务局

实施日期:2023-07-13

成文日期:2023-07-13

发文字号:门审改办字〔2023〕1号

废止日期:

发布日期:2023-07-13

文件有效性:有效

门审改办字〔2023〕1号 门头沟区开展“一业一证”改革工作方案

问答解读:《门头沟区开展“一业一证”改革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市推广“一业一证”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推动“一业一证”改革在我区落地,提升市场主体准营便利化水平,持续优化区域营商环境,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围绕市场主体实际需求,通过优化流程、创新监管、协调联动,推动涉及一个行业经营的多项行政审批事项跨部门集成办理,由区政务服务局汇聚相关行政审批证件信息,向市场主体颁发一张综合许可凭证,实现“一证准营”,大幅降低行业准营成本,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二)基本原则。坚持依法推进。综合许可凭证以依法许可为前提,不改变许可事项,不改变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实施标准、实施依据和法律效力。坚持需求导向。以市场主体为中心,问需于企、问计于企、问效于企,精简审批、优化服务,再造审批管理服务全流程,增强综合服务能力,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坚持重点突破。围绕“生态立区、文化兴区、科技强区”发展战略,结合市级任务和区内特色行业,精准化、定制化、系统化推动改革,更好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助推区域产业发展新动能。

(三)工作目标。力争到2023年11月底,在全区餐饮店、超市/便利店等41个行业推行“一业一证”改革,实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证准营、一码联动”,并在此基础上,逐步推动更多行业开展“一业一证”改革。

二、重点任务

(一)一次告知。在不改变规定的准营条件前提下,由区政务服务局牵头会同各相关部门,梳理同一行业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集成各部门要求的行业准入条件、申请信息要素和材料清单等信息,编制综合办事指南,形成清晰准确、简明易懂的告知单,一次性告知市场主体必须具备的许可条件和应当提交的材料。

(二)一表申请。由区政务服务局牵头会同各相关部门,基于市场主体选择,集成行业准入条件和信息要素,将同一行业市场准入许可涉及的多张申请表整合为“一表”,避免市场主体重复填报。对于暂不具备“一表申请”条件的行业,可采取“多个事项、一次申报”的方式,一并提交申请材料。

(三)一窗受理。“一业一证”服务纳入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综合窗口受理后分送各相关部门实施审批,建立“一窗受理、分类审批”的服务体系。

(四)一网通办。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依托门头沟区综合审批平台,建立“一业一证”申办系统,在北京市政务服务网和“京通”开通“一业一证”线上申报入口,逐步提高在线办理率和全程网办率。推动综合许可凭证电子化,按照要求逐步汇聚至市级电子证照库。

(五)一证准营。区政务服务局根据各相关部门的单项审批结果,制发综合许可凭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各相关部门对综合许可凭证中涉及本部门的内容负责,单项审批证件由相关部门按照规定发放,可通过综合许可凭证的证面二维码查询和展示。综合许可凭证作为市场主体取得相关经营许可的凭证,不替代相关单项审批证件。在办理综合许可凭证时,区政务服务局将具体实施相关单项行政审批事项的部门和相应救济方式等告知市场主体。

(六)一码联动。区政务服务局按照城市码生成标准和要求,生成综合许可凭证证面二维码。在受理企业申请后,对单项业务不符合条件的,可先颁发综合许可凭证并注明未许可事项,待该项业务符合条件后,再换发新的综合许可凭证。相关部门依法可对综合许可凭证中本部门负责的内容进行变更,综合许可凭证中其他内容根据关联程度依法作出调整。综合许可凭证可通过二维码实现自动更新,如涉及证面信息变更的,应办理综合许可凭证变更换发等手续,不涉及综合许可凭证证面信息变更的,无需申请换证。各单项审批证件注销、失效、撤回、撤销、吊销等的,相应综合许可凭证同时作废,并由区政务服务局收回。

(七)告知承诺。在除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以外的行业,逐步探索综合告知承诺审批,形成政府清楚告知、市场主体自主承诺、责任自行承担的审批服务模式,进一步压减申请材料和办理时限,推进审批便利化。

(八)加强监管。对纳入“一业一证”改革范围的行业,探索按照我区“6+4”一体化综合监管模式进行监管,各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细则,合理调整优化监管方式。对暂不具备推行“6+4”一体化综合监管模式条件的行业,在市级相关部门指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三、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落实。“一业一证”改革是优化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由单一“政府主导”向“政企互动”过渡的重要体现。区政务服务局作为区级“一业一证”改革统筹协调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共同推进改革落实。各相关部门要明确“一业一证”改革主管领导、牵头科室和具体负责人,制定“一业一证”改革工作计划,倒排工期,细化任务,统筹推进行业改革。同时,要加强与市级相关部门的沟通交流,推动行业涉及的事项改革,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题。

(二)规范实施,坚持依法审批。“一业一证”改革不改变行政审批事项,不改变审批和监管的实施主体、实施标准、实施依据、法律效力和法律关系,相关部门要依法履职,依照标准和要求规范实施审批。因实施审批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由相关审批部门承担相应责任。

(三)加强宣传推动政策落地。各相关部门要广泛深入做好“一业一证”改革政策的宣传工作,加强改革政策解读,提升企业和群众的知晓率,及时总结改革做法、经验和亮点,让市场主体充分了解改革内容、体验改革成效。要加强“一业一证”改革业务培训,明晰改革目标、具体举措、执行标准等,确保审批服务人员准确理解政策、规范实施政策,推动改革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