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衣食冷暖,是保障基本民生、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的兜底性、基础性制度安排,我市将涉及困难人员关联性强、办事需求大、办事频率高的社会救助事项(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家庭救助等)集成为具体场景,着力夯实困难人员基本生活救助,加快构建综合帮扶格局,切实编密织牢民生兜底保障网。民政、人力社保、教育、司法、住房城乡建设、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法院、工会、公积金中心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救助帮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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