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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司法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伴您行”主题宣传活动——打击“帮信罪”普法宣传

日期:2024-03-28 14:12 来源:区委守法普法协调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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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信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等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犯罪行为增加,很多人成为了“帮信罪”的主体,为赚快钱而走上犯罪道路。为持续提升群众对电信诈骗和非法集资甄别能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3月27日,区司法局、永定镇联合在永定镇小园九地块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伴您行”主题宣传活动之打击“帮信罪”普法宣传,为小园一区、东辛称、白庄子、小园居民带来打击“帮信罪”“微”讲堂。

活动中,区阳光中途之家负责人于志明为群众普及“帮信罪”的相关法律知识,“帮信罪是电信网络犯罪的重要‘帮凶’,目前已成为各类刑事犯罪中起诉人数排名第三的罪名。”于志明从“帮信罪”的社会背景和现状开始讲起,引起群众对“帮信罪”的重视。进而向群众普及“帮信罪”定义、“帮助”具体行为,并以日常办案的真实案例“以案释法”,向辖区居民和社区工作人员讲解了刑法对帮信罪的法律规定、生活中常见的四种帮信行为,引导居民切莫为了贪图一时之利误入歧途。

现场的居民纷纷表示,“以后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银行卡和手机,绝对不能出租、出借、出售!还要注意保护好个人信息!发现‘两卡’有异常,要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今天的小课堂真是受益匪浅,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啊,不能为贪图小利铤而走险,更不能为了一点儿蝇头小利而成为犯罪帮凶!”

本次普法宣传活动吸引了众多群众,发放普法宣传资料500余份,既营造了祥和稳定的法治氛围,又提升了群众的法治意识。下一步,区司法局将持续发力,发挥法治宣传教育优势,延伸法律服务触角,拓宽法律服务渠道,不断提升广大居民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知多一点】

“帮信罪”的全称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根据刑法规定,该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第七条,为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而实施下列行为,可以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的“帮助”行为:(一)收购、出售、出租信用卡、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具有支付结算功能的互联网账号密码、网络支付接口、网上银行数字证书的;(二)收购、出售、出租他人手机卡、流量卡、物联网卡的。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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