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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苗有“法” 安全相伴区司法局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日期:2024-03-28 14:07 来源:区委守法普法协调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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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6年起,我国确定每年3月份最后一周的星期一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国家设立这一制度,是为全面深入地推动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大力降低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率,切实做好中小学生的安全保护工作,促进他们健康成长。

一、法治副校长“牵线”

2024年3月25日,是第29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为持续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不断深化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3月22日,区司法局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作用,走进大峪第二小学开展“护苗有‘法’安全相伴”全国中学生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二、公益服务律师“开讲”

活动邀请北京乾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姚金阳开展公益法律讲堂,为70余名学生和家长教师协会成员代表讲授校园普法宣传课。课程内容主要分为法律常识介绍、身边的法律问题、案例分析及思考和争做合格小学生四个方面,通过系统讲述、双向提问、以案释法等形式,引导鼓励学生们积极树立法律思维,发学习法律的热情。

三、多方合作“共建”

讲授结束后,到区司法局开展政法干警交流实训的区公安分局三级高级警长金瑞峰、区司法局法治副校长靳玮琦、姚金阳律师与家长教师协会代表就学生常见法律问题开展交流咨询,进一步与家庭、学校携手共同守护青少年安全健康成长。

四、持续发力“护苗”

学生们在接受融媒记者采访时表示,通过聆听这次校园普法宣传课,与律师互动交流,对自己今后成长有个更多启发。会更进一步了解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等法律法规知识,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争做合格小学生。为持续提升学生对法律法规学习的热情,本次活动向学生们和家长发放宪法、民法典知识宣传折页,《尊法守法法治宣传伴您行——致市民朋友的一封信》及司法局“护苗·法治伴成长”定制书签300余份。

“八五”普法以来,区司法局立足自身职能,持续提升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大力宣传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增强青少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助力青少年在法治阳光下茁壮成长,为平安校园建设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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