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智能问答 长者版 移动版

北京市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第十批次交办信访案件核查处理情况

日期:2017-11-22 11:16 来源:北京市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

分享代码

字号:

序号 街乡镇 举报问题 办理情况 是否属实
074 永定镇 1.永定镇龙兴南二路2号院中铁西城小区3号楼1、2单元住户装修噪音扰民;2.玉带东二街存在渣土和居民装修垃圾乱堆问题;3.西苑路(卧龙岗-侯庄子段)道路施工路面不洁;4.紧邻中铁西城的西六环重车运输噪音扰民。希望整治。 经永定镇政府、区环卫中心、区城管执法局、区住建委核查,1、永定镇龙兴南二路2号院中铁西城小区3号楼1、2单元住户装修噪音扰民问题存在,区住建委已要求物业公司严格按照装修协议,加强日常巡查,对装修住户进行严格管理,降低噪音。2、玉带东二街的大型渣土属多年遗留土堆,现已长满绿植。3、西苑路(卧龙岗-侯庄子段)未发现道路不洁问题,责成永定镇、环卫部门加大道路自查及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西苑路道路适时增加人工清扫、机械道路冲刷及机械清扫等道路清扫保洁作业。4、西六环路段在小区建设之前已建成,一定程度存在噪音扰民问题。永定镇将协调首发集团为该路段设置防噪音装置。 部分属实
075 永定镇 永定镇冯村商业街餐饮店油烟污染扰民,曾向中央督察组反映该问题有所改善,现在此现象又出现。希望解决油烟扰民问题。 经永定镇、区环保局、区食药监局、区工商分局核查。永定镇冯村商业街区域共存在20户提供餐饮服务经营主体,均有营业执照,同时各餐饮企业加装的油烟净化器正常使用。我区将加强对餐饮业监管力度,加强执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不属实
076 永定镇 永定镇丽景长安小区一期与二期住房之间道路(何各庄中街)施工完成后交通设施未完善,存在机动车乱停放现象,造成小区和停车地库门口被堵,希望加强管理。 经永定镇、区市政市容委、区交通支队核查,举报道路属未完工在施工程,目前完成底层油铺设,人行步道、路灯、交通设施等工程尚未完成。根据居民诉求,为方便居民出行临时开放,因措施不到位造成机动车乱停放现象。区住建委责令门城公司安排施工单位,对停放施工道路范围内的车辆进行疏导、清理。增加临时措施,搭建施工围挡,封闭施工工地。同时留一条宽9米的临时通行路,保证小区车辆正常通行,并在中央设置隔离护栏,对小区进出车辆进行分行。全部工作计划于11月18日完成。我区责成区市政市容委督促施工单位如期完成交通设施建设,保证居民正常出行。待道路竣工后,区交通支队将加大对该路段交通管理力度,依法严格处罚违法行为。 属实
077 东辛房街道 东辛房街道石门营五区12号楼1单元楼道长期无灯,希望解决楼道照明问题。 经东辛房、区住建委核实,石门营五区物业管理公司为北京寓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共照明在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规定,由业主向物业公司缴纳公共照明电费20元/年。但因12号楼一单元24户业主中,实际缴纳电费的业主只有7户,按照约定缴纳比例不足50%的无法购买用电。物业公司10月底曾向该单元住户进行催缴,但大部分业主仍不缴纳。经协商,北京寓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已于11月13日17:00恢复该楼公共照明,现楼道灯已亮。我区责成东辛房街道将针对此类问题,对辖区各社区楼道内照明灯开展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属实
078 大峪街道 黑山东街2号楼和3号楼之间堆放垃圾无人清理,小区内外道路破损,希望能够修理道路,清理垃圾。 经大峪办事处、京煤集团核查,举报点位房屋产权单位为京煤集团,黑山东街2号楼和3号楼之间,确有堆放垃圾,大峪办事处已于2017年11月14日将垃圾清除完毕。经协调,京煤集团已于2017年11月11日开展道路修复工作,修复工作预计于2017年12月14日前完成。我区责成大峪办事处加强举报点位的巡视和日常保洁,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社区环境整洁有序;我区将督促京煤集团按期完成道路修复工作。 属实
079 大峪街道 大峪街道惠民家园3区18号楼1、2单元楼梯间堆放家具、垃圾、生活用品,存在消防隐患。希望整治。 经大峪办事处、京煤集团核查,确实存在居民将杂物放置在楼梯间的问题。2017年7月至10月,京煤集团绿海物业曾对惠民家园小区楼梯间的杂物进行清理,清理垃圾多达310车。针对杂物堆放反弹的问题,绿海物业将于11月30日前将堆积的杂物清理完毕。我区责成大峪街道督促京煤集团绿海物业管理分公司加强小区日常卫生检查,杂物随有随清保障楼梯间畅通,为小区居民创建安全、整洁的生活环境。 属实
080 王平镇 王平镇西村北(潭王路)变电站(顺着集装箱走进去)附近沙坑用于倾倒渣土,存在噪音扰民现象。希望加强管理。 经王平镇、区水务局、区环保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市政市容委核查,举报点位为废弃煤矸石山并非沙坑,现实际为北京南山鸿洋渣土消纳场,有营业执照,是正规渣土消纳场所,渣土消纳资质有效期自2017年4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距该渣土消纳场所最近的住户,距离约600米,渣土消纳过程中会产生噪音,对周边造成影响。调查分析后,认为市民反映问题可能与渣土运输车行驶路线经过村庄有关。我区责成区市政市容委加强对该渣土消纳场检查力度,王平镇要求北京南山鸿洋渣土消纳场立即停业整顿,验收完成前不得经营。经王平镇政府验收后,对消纳时间进行调整,晚17:00至早8:00禁止消纳渣土作业,同时增加洒水降尘频次,对裸露地面全部苫盖,杜绝扬尘污染。
属实
081 东辛房街道 石门营A4地块内鞭炮扰民,污染空气,希望相关单位劝导小区居民禁放或者少放烟花爆竹。 经东辛房办事处、区烟花办核查,该小区确实存在燃放烟花爆竹的情况,根据《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和《北京市十六类禁放点和禁放范围规定》第15项规定,石门营A4地块属于禁放点。目前已由物业公司在石门营A4地块全部单元门口张贴了“小区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告知书”,并成立了劝导队,对小区开展全方位巡查,节假日重点巡查;同时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机关将根据《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给予罚款处罚。 属实
082 永定镇 永定镇惠润家园10地块小区存在随意设置鼠药投放点(如楼门口)情况,容易造成儿童误食,存在安全隐患,希望纠正此情况,设置固定投放点,且做好防护措施,避免儿童误食。 经永定镇、区卫计委核查,惠润嘉园10地块共有14个毒饵站,其中3个毒饵站位置靠近楼门口,因我区2017年冬季灭鼠工作尚未开展,12个毒饵站内无鼠药,只有2个毒饵站存在少量春季灭鼠残留药,针对投放点设置问题,永定镇、区卫计委工作人员现场将3个靠近楼门口的毒饵站转移。同时,区卫计委约谈了中康利华有害生物防治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要求其在12月份集中投药期间,规范设置毒饵站,做好毒饵站内部清理及固定,张贴投药警示标识,确保鼠药安全投放。我区将加大对冬季灭鼠投药工作的检查,确保鼠药投放工作安全规范。同时,居委会在投药前一周张贴投药通知,做好居民告知工作。
部分属实
083 王平镇 在王平镇河北村红星园附近的煤场购买的低硫环保煤添火时产生大量烟尘,质疑未劣质煤,希望查处。 经王平镇、区农委、区经信委、区质监核查,举报煤场实际为王平镇惠民清洁型煤销售网点,是销售网点是2010年区政府投资建设,由王平镇负责日常监管,网点负责向王平镇居民销售冬季取暖使用的清洁优质型煤,供货企业为北京西宝惠民型煤有限公司。几年来,该销售点均正常运营,没有违规销售现象。该网点所销售型煤为北京西宝惠民型煤有限公司供应的成品煤,销售网点无加工环节。区质监局对北京西宝惠民型煤有限公司生产的优质型煤每周抽样检查一次,截至目前所有抽检煤炭样品全部合格。我区将进一步加强对优质燃煤供应的保障工作,加强对型煤销售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做好优质型煤供应企业监督管理工作,确保优质燃煤保质保量供应。 不属实
084 东辛房街道 东辛房街道惠泽家园小区北侧、荣和居饭店东侧、鑫华源厂房北侧道路存在随意倾倒建筑垃圾行为。希望铲除垃圾,杜绝乱倒垃圾行为。 经东辛房办事处、区城管执法局核查,北京鑫华源公司北侧100米处堆放的是个人收纳的垃圾废弃物,并收取相应费用,当事人有擅自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的行为,区城管执法局执法人员责令其停止上述行为,并清运此处堆放的垃圾废弃物,现建筑垃圾已清理完毕并苫盖到位。2017年11月13日,城管执法局龙泉执法队对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我区将进一步加强对市容环境的巡查,严查非法收纳建筑垃圾行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此类问题不再出现。 属实
085 大峪街道 大峪派出所东侧马路(黑山东街)与龙山家园小区北侧道路(大峪中路)十字路口西南角龙山家园小区外,存在露天收废品摊点占便道行为,影响周边生活环境,希望取缔该收废品摊点。 经大峪办事处、区城管执法局调查,市民反映的问题属实。城管执法人员已责令收废品人员将占用的便道清理干净,并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0.02万元的行政处罚。我区责成区城管执法局加强对此类问题的巡视检查力度,为居民营造优美的生活环境。 属实
086 永定镇 石门营A5区32号楼南侧、108国道西侧的苛萝坨村、秋坡村、石佛村拆迁后,存在挖掘机挖掘山体植被、破坏山体行为,致使周边山体裸露,造成生态环境破坏和扬尘。希望整治。 经永定镇、区国土分局、区园林绿化局核查,举报点位在永定镇岢萝坨、秋坡、石佛村土地一级开发项目范围内,该项目开发主体为隆泰实业(北京)有限公司,隆泰实业(北京)有限公司已经取得市政府、市发改委、市规划委、区园林绿化局等相关单位的行政许可。依照发改委立项、设计院出具的相关图纸、园林局的树木伐移证明等相关手续进行土地平整及防护工程施工,不存在挖掘山体植被、破坏山体行为,并按照规定进行苫盖防尘及降尘工作。区国土分局按照《2017-2018年秋冬季建设系统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京建发〔2017〕390号),正式行文函告隆泰实业(北京)有限公司,责令其严格按照规定在供暖期内停止现场施工作业,做好洒水降尘工作。现隆泰实业(北京)有限公司已对项目现场裸露地面、施工作业面等进行了苫盖。我区严格要求项目开发主体隆泰实业(北京)有限公司加强项目现场生态环境保护,定期洒水,防止扬尘,对裸露的渣土苫盖,并杜绝一切私挖盗采、贩卖砂石现象的发生。 不属实
087 永定镇 永定镇新园小区(1、2、3号楼和5、6、7号楼之间)自行车棚北侧和9号楼8单元102号存在非法食品加工窝点,油烟扰民,影响小区内两家幼儿园在校儿童健康,其从业人员无健康证和卫生许可证。希望将此食品加工窝点取缔。 经永定镇政府、区食药监局、区工商分局、区公安分局、区环保局调查处理,永定镇新园小区9号楼8单元102室为冯村村民个人住房,未发现出售经营主体。永定镇新园小区(1、2、3号楼和5、6、7号楼之间)自行车棚位于幼儿园旁边,自行车棚北侧用于其存放物品。不存在非法食品加工窝点。 不属实
088 永定镇 永定镇梧桐苑物业管理中心北面湘聚香缘餐馆油烟扰民,希望解决该问题。 经永定镇、区环保局、区工商分局、区食药监局核查,湘聚香缘餐馆营业执照名称为北京聚香湘缘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该餐馆有营业执照,但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区食药分局执法人员于2017年11月12日对其发放行政告诫书,告知其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前不得经营,否则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予以查处。待其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后,纳入区环保局日常监管,确保油烟净化设施运行正常,达标排放。 属实
089 龙泉镇 1.大峪街道桃园小区7号楼10单元西侧山坡上有大量出租房屋和外来人口,晚间烧柴味道扰民,希望相关部门进行查处,制止烧柴问题;2.快递公司在大峪街道桃园小区分派件导致大车出入,存在安全隐患,希望治理。 经龙泉镇、大峪办事处、区综治办、区交通支队调查,市民反映的问题属实。桃园小区7号楼10单元西侧山坡上的三处院落属于龙泉镇大峪村承包地,存在群租现象。2017年11月14日,龙泉镇已对院内的房屋采取断水断电措施,2017年11月20日对院内租户及快递公司进行全部清退。 属实
090 王平镇 王平镇河北楼市场自杜绝露天经营管理,计划取缔该市场,原市场内商户存在就业无法解决问题(个别将无生活来源)。希望协调解决,对相关政策给出合理公示。 经王平镇核查,2017年8月,王平镇在门头沟区“疏解整治促提升环境综合整治,构建和谐社区”专项行动中,对河北社区内露天占道经营、违法经营的小商小贩进行了清除取缔。关于举报人反应的解决就业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解决:符合社会救助政策条件的可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低保、低收入、特困救助、做到应保尽保;属地社保所不定时在各村居张贴招聘单位就业信息,提供就业岗位信息;符合就业政策条件的可在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办理灵活就业、跨区就业补贴;举报人如有创业意向,属地政府也会根据相关政策积极予以支持。我区将继续加强对占道经营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将依据相关政策对就业人员给予支持和帮扶。 不属实
091 永定镇 1.永定镇梧桐苑两个小区均安装太阳能,梧桐苑小区太阳能设备经常发生故障,物业维修简化,使太阳能24小时工作,浪费能源,希望加强太阳能设施维修力度;2.永定镇中铁西城小区的太能阳大部分未运行,希望有关部门对安装太阳能小区进行有效监管,规范已安装太阳能设施的运行管理。 经永定镇、区住建委核查,举报人反映的问题属实,区住建委已要求梧桐苑小区物业公司北京中铁第一太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加强日常巡查和设备保养,及时对故障设备进行维修。中铁西城小区为新入住小区,部分住户尚未入住,且仅有少部分业主要求使用太阳能设施,导致分摊费用过高,同时为防止漏水等情况发生,目前部分太阳能设施未开启,业主反映情况属实,区住建委已要求物业公司确保太阳能设备正常使用情况下与业主进行协商,及时开启,供业主使用。我区已督促区住建委将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力度,积极解决居民生活问题。 属实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