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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头沟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正式启动

日期:2020-01-15 15:37 来源:门头沟区创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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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3日,门头沟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举办启动仪式,标志着门头沟区“区有中心、镇街有工作站、村居有工作室”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基本形成。

门头沟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位于新桥大街60号,目前北京市华夏公证处、区法律援助中心、区人民调解协会已顺利入驻。中心大厅分为接待区、等候区和自助服务区,设有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等服务窗口,直接面对面为来访市民提供综合性、一站式、标准化的公共法律服务。

启动仪式上,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处长崔冰在讲话中强调,要统一思想,提高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人民满意的公共法律服务队伍,强化服务,履职尽责,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法律需求。

门头沟区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彭利锋发表致辞,指出门头沟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又向前迈进了一步,并强调要紧紧把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机遇,进一步转变理念、改革创新、主动作为、扎实工作,围绕“促进党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行职能,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让群众只进“一扇门”,办理公共法律服务“所有事”。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法律服务需求,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出席领导共同按下启动球,宣布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正式启动。随后,实地查看了中心各功能区域、配套设施运行情况。

门头沟区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孙鸿博,副区长王涛,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相关领导也一同出席了启动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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