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实施日期:2023-03-20
成文日期:2023-03-20
发文字号:门政办发〔2023〕1号
废止日期:
发布日期:2023-03-20
文件有效性:有效
日期:2023-03-20 08:58 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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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解读:关于《北京市门头沟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3年行动计划》的政策解读
图片解读:关于《北京市门头沟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3年行动计划》的政策解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现将《北京市门头沟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3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依照执行。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0日
北京市门头沟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2023年行动计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本区生态环境质量,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门头沟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3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各部门和各镇街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全面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二是要全面落实责任。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准确把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新形势、新要求,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将环境污染防治向纵深推进,切实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三是要强化宣传引导。各部门和各镇街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活动,倡导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及时曝光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要严格考核考评。各部门和各镇街要全面加强任务统筹落实,每月第一个工作日向区生态环境局报送上月工作进展情况。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将纳入市政府绩效管理体系及区委综合考评体系,并作为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重点。对因工作不力、行政效率低下、履职缺位等导致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严格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本文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门头沟区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门政办发〔2020〕1号)、《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门头沟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1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门政办发〔2021〕2号)同时废止。《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门头沟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2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门政办发〔2022〕1号)中内容与本文不一致的,按本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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