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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效)北京市门头沟区“十三五”时期安全生产发展规划

日期:2016-12-05 10:08 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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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回顾

“十二五”时期,门头沟区安全生产工作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取得了重大进展,体制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手段进一步丰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全民安全生产基础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伤亡情况得到有效控制,《规划》设定的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首都和门头沟区经济社会发展、城市运行营造了良好的安全环境。

一、“十二五”时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一)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改革成效显现

构建形成以《中共北京市门头沟区委、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和推进北京市安全发展战略促进和谐宜居之都建设的意见》(京门发〔201521号)、《门头沟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印发〈门头沟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门办发〔20158号)、《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批转区安全监管局关于门头沟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门政发〔201452号)、《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门头沟区政府工作部门、属地镇街(园区)安全生产监管(管理)职责分工的通知》(门政办发〔201521号)等为主要内容的“1+7”系统完善的全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制度框架。全面推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初步形成了集中执法、联合执法、日常检查相结合的部门联动机制,以及“区、部门和镇街、村(社区)+群众”的三级四层安全监管力量体系;坚持安委会统筹、部门引领、属地负责和联合联动的工作原则,实施综合执法、专项执法和执法监察行动,以执法检查促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突出关口前移,推进执法力量下沉基层,在调整完善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职能基础上,2014年根据市政府办公厅31号文件,为全区13个镇街和石龙工业区配备了总数40人的专职安全员。全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实现了从理念化到制度化和实际化的转变。

(二)重点行业(领域)监管得到强化

全区各级安全生产执法力量协调配合,通过开展专项执法、综合执法、突击夜查、连续巡查等行动,进一步规范了安全生产秩序,有力消除了一批安全生产隐患。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道路交通、消防(火灾)、建筑施工、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地下空间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集中开展了综合执法行动以及城乡结合部地区专项整治、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结合区域特点,开展了餐饮经营单位燃气专项整治、醇基液体燃料整治等专项行动。“十二五”期间共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65230家次,下达责令整改指令书13744份,消除各类安全隐患38839项,立案处罚390起(其中:区安全监管局执法检查10116家次,下达责令整改指令书4293份,消除各类安全隐患15515项,立案处罚390起,罚款781.45万元)。对22起生产安全死亡事故进行了调查追责,对涉及的43个单位和45名个人进行了554.74万元的经济处罚,15人被严肃追究刑事责任。

(三)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取得实质突破

印发了《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批转区安全监管局关于门头沟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门政发〔201452号),建立完善隐患排查发现、整改治理、监控防范、验收审查、惩处问责五个机制,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依托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报系统,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动态排查、动态挂账、动态治理、动态销账的工作机制,分行业、分区域对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长效化。截至“十二五”期末,全区共有391家生产经营单位被纳入隐患自查自报系统,隐患自查上报率达90%以上。

(四)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发挥典型引路作用,鼓励企业积极创建、梯次递进、循序规范、分步达标。研究制定了《门头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门头沟区进一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门安发〔20131号),积极运用第一次安全生产条件普查成果,在全区实体经营单位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十二五”期间,全区共有1462家小微企业完成岗位达标,238家企业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标准,20家企业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标准,基本实现全区全行业达标创建全覆盖。

(五)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卓有成效

“安全生产月”宣传为龙头,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型公开课、安全生产文艺巡演和安全生产情景剧创作比赛;充分发挥区属媒体作用,在《京西时报》和区有线电视台分别开设专栏,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报道,实现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素质培训的社会化。着力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大培训,培训对象覆盖全区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干部,13个镇街和石龙开发区安全生产主管镇长(主任)、安监科长、专职安全员;重点针对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组织了大型安全生产公开课,培训各类企业人员1万余人次,社会公众和广大一线职工的安全意识明显提升。

“十二五”期间,门头沟区连续五年被评为北京市安全生产先进区,2人被评为全国安全生产先进个人,5个单位被评为北京市安全生产先进单位,10人被评为北京市安全生产先进个人。

二、“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十二五”期间,全区共计发生生产安全、交通、火灾等事故510起,死亡人数合计77人,与“十一五”期间相比,分别下降36.88%31.86%

其中,生产安全事故11起,死亡12人,相比“十一五”期间下降了50%47.83%;交通事故262起,死亡57人,相比“十一五”期间下降了18.38%34.48%;火灾事故231起,相比“十一五”期间下降50.11%,死亡2人,相比“十一五”期间上升100%

2011年,市安委会下达我区的安全生产死亡人数控制指标总人数为20人,全区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为18人,实际死亡人数占年度控制指标的90%2012年,市安委会下达我区的安全生产死亡人数控制指标总人数为22人,全区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为11人,实际死亡人数占年度控制指标的50%2013,市安委会下达我区的安全生产死亡人数控制指标为22人,实际死亡人数为14人,实际死亡人数占年度控制指标的63.64%2014, 市安委会下达我区的安全生产死亡人数控制指标总人数为22人,实际死亡人数为18人,实际死亡人数占年度控制指标的81.82%2015, 市安委会下达我区的安全生产死亡人数控制指标总人数为20人,实际死亡人数为16人,实际死亡人数占年度控制指标的80%

第二部分 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我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全区安全监督管理体制还不够完善,监管力量和技术装备水平还不能适应安全生产形势的需要,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亟待提高;部分部门和单位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未达到应有的高度;群众的安全意识相对薄弱,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的深度和广度仍需加强;应对和防范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主要表现在:

一是安全生产监管体系仍需继续完善。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不够明晰,跨部门的安全管理协同机制还不完善,部门联动执法效能还不高。综合监管工作亟待探索向深度和广度的拓展,安全监管力量仍不能满足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需要,安全监管队伍的执法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

二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效能仍需提高。部分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意识薄弱,安全投入长期不足,安全管理人员专业素质不强,安全管理流于形式,规范化和标准化程度偏低,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机制还不健全。

三是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水平需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建设缺乏深度应用,未充分发挥信息化创新监管模式的作用;信息化建设缺乏与行业管理部门互联互通,未充分发挥出信息化提升监管能力的潜力,还未实现部门和企业间的信息共享。

四是安全生产呈现三期叠加新常态,安全生产监管难度加大。门头沟区正处于产业转型升级时期,种植业与制造业并进、传统工业和现代服务业交织、规模企业和大量的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共存,呈现稳定、转型、完善的三期叠加新常态,其中传统小微企业问题较为突出,普遍存在生产不规范、制度不严格、场所不固定、技术落后、设备简陋、安全投入少、人员素质低、安全管理落后等方面问题,给监督管理带来极大的困难。在市场需求旺盛的情况下,企业异地经营问题也相当突出,企业的主体责任不明确,监管难度日益加大。

五是生态涵养区和城乡一体化建设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随着全区生态涵养区功能定位和城市化建设进程加快,大量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陆续开工建设,大面积棚户区改造拆除和建设工程持续推进,建筑施工领域引发较大事故的风险加大;由于历史遗留问题以及安全治理与经济社会高速发展的不同步,建筑施工、非煤矿山等高危行业领域仍存在许多薄弱环节,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短时间内难以改变,原材料和交通运输市场需求旺盛,一些行业领域超能力、超强度生产的问题日益突出;城市安全的脆弱性日趋明显,特别是高层建筑、城市燃气和输油、输气管线、有限空间、人员聚集场所等领域和场所的安全风险凸显;平原与山区安全生产管理和工作水平不平衡,人员流动迁移活跃,事故风险增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难度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急需建立新型城市运营安全管理体制。

面对不容乐观的安全生产形势,门头沟区“十三五”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既要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又要防止可能出现的新问题。我们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和紧迫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制订切实可行的目标,采取有效的措施,从总体上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好转。

第三部分 “十三五”时期安全发展思路

一、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要求,积极推进“四化”建设(法治化、标准化、信息化、社会化),着力构建“三体系”(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安全事故预防控制体系),扎实开展“双基”(基层、基础)工作,以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大力加强以提高履职能力、加强依法监管、强化执法监察为核心的安全生产队伍建设,为建设和谐宜居的首善之区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基本原则

——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统筹各级政府、政府工作部门和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把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在安全生产有可靠保障的基础上,引导安全生产工作持续发展。

——强化法治,综合治理。坚持依法行政,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机制,严格安全生产执法;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行政手段,加快形成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全面提升安全监管监察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深化改革,注重创新。坚持改革创新,破除阻碍安全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着力解决制约本区安全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在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在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上见成效。

——突出预防,落实责任。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强化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筑牢安全生产基层基础防线,牢牢掌握安全生产工作主动权。

二、安全生产规划指标

2020年,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效果明显,政府监管措施更加有效,安全监察监管与执法能力明显提高,安全生产标准、技术支撑、应急救援等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事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基层队伍建设全面推进。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从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逐年降低。

1.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累计下降20%以上。

2.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861以内。

3.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控制在1.62以内。

4.火灾(消防)十万人口死亡率控制在0.35以内。

5.特种设备万台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25以内。

三、安全生产重点任务

(一)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法治化、标准化、信息化、社会化建设

1.安全生产法治化建设。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工作,加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力度,加快安全生产有关配套制度建设,构建安全生产法律服务机制。制订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绩效评估和奖惩办法,加强个案监督指导,全面提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能力。深化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高公共服务能力。深入学习宣传事故调查处理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安全监管人员的法律素质和行政相对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加强安全生产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对工作。

2.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依照北京市安全生产百项地方标准制订工贸、交通、建筑、旅游和电力等行业标准,拓宽标准化覆盖范围,完善不同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标准,持续深入开展企业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建立评审工作全过程监督考核、通报退出机制,推动企业对标检查、对标整改和达标持续改进。在巩固企业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成绩的基础上,在规模以上企业持续推进“一企一标准、一岗一清单”编制工作。

3.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利用现代物联网技术,建立高效、快捷、可靠的安全生产信息管理体系,及时掌握全区的安全生产动态,提高安全生产管理信息化水平,为区、镇两级政府及时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同时,充分利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搭建的信息平台,实现对来自不同信息源的安全生产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和统计汇总,实现对安全生产现场信息的快速反馈、动态跟踪与闭环控制,提高对生产经营单位整体安全管理工作的监控能力。积极推动物联技术对危险源的动态监控。建立危险源动态监管及监测预警体系,在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场所和储存场所安装图像监控系统,实施动态管理, 选择有条件的企业实施全流程监控。

4.安全生产社会化建设。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完善安全生产行政监督、服务对象监督和社会监督机制,畅通信息反馈渠道,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完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举报处理制度,做好信访维稳工作。拓宽渠道,丰富载体,创新形式,深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倡导公众、企业和社区安全文化。全面推进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形成区政府统一领导,安监部门牵头抓总,行业部门指导监督,镇、街具体落实,社会各方参与支持的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格局。

(二)深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5.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按照《门头沟区安全生产监管(管理)职责规定》以及《门头沟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规定》要求,全面形成“一岗双责、党政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形成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精干高效、业务熟练、保障有力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加强安全生产执法监管监查力量,强化专职安全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镇(街)和行业部门专职安全员的作用,形成区安全监管局、镇(街)安全科、镇街(园区)和行业部门专职安全员、村(社区)专职安全巡查员多方力量相互支撑配合、分级管理、分工协作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机制,坚持指导协调、形势分析与预测、约谈、联席会议和联合检查等各项工作制度,结合全区实际,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长效机制。

6.加快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加快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隐患专项治理工作,对隐患进行分级,逐级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提升政府部门对重大隐患的协调治理力度。开展全覆盖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普查,摸清监管底数,完善基础信息台账。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实现各类企业与政府监管部门的一一对应,按照区行政执法体系建设的要求,推进分类分级监管落地。

7.促进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科学有效”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组建重点行业领域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和安全生产志愿者队伍的建设。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加强培训,有计划、有组织、有针对性开展日常演练,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和服务保障水平。建立应急救援设备及物资的调用、保管、维护等工作制度。制订应急预案阶段演练计划,有计划、有组织、有目标、有针对性地加强日常演练,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严格基层基础工作,落实安全生产源头和过程管理

8.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实施安全生产管理的能力。建立健全与国家、北京市法律法规相配套,与门头沟地方经济相适应,体现“以人为本”和门头沟区特色的区域性规范制度体系。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建立实施安全生产负面清单制度,并将之纳入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评价体系,将考核和执法检查结果作为实施安全生产监管的重要参考,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问责、联合执法、执法绩效评估与奖惩等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等影响安全生产的行为。推行安全监管执法政务公开,实行安全生产政策法规、项目审批、行政执法、安全检查、案件处理等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加强执法检查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体系效能,切实做到安全生产执法不缺位、不越位。

9.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提升基层管理水平。坚持监管与服务相结合,在监管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提升监管。坚持综合监管与专项监管、行业监管相结合,避免重复执法、交叉执法、多头执法等现象。加强安全监管和检查队伍建设,把专业人才的培养纳入到全区人才规划,提高各级安全监管和检查人员装备水平,全面提升安全监管、检查人员的执法能力。充分发挥属地安全管理机构作用,建立较为完善的区、镇街、企业安全生产分级监管机制。充分发挥基层专职安全员职能,全面提升执法监察效率。整合安全生产执法信息平台,统筹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信息化工作。

10.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督促企业建立起责任与考核相结合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基础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隐患排查治理到位。支持和引导企业进行安全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淘汰安全性能低下的落后产能,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鼓励企业利用物联网等信息化技术手段,对重点设备设施、重点工艺环节、危险区域、重要岗位以及影响生产作业安全的环境状态进行监控和预警。加强企业对安全生产风险识别评估、预测预警、监测控制、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的综合管理,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11.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非煤矿山: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越界开采、超范围开采等非法违法行为。通过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疏堵结合,深化非煤矿山露天采场、地下工程等重点场所安全专项整治,实现有效的安全监管。

工业企业:强化对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的督促、指导和服务,以强化安全基础工作为重点,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抓手,加强日常监管,指导规模企业严格落实各类安全标准和规范、建立标准化工作长效机制,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组织涉粉尘企业安全隐患治理专项行动;持续推进白酒行业安全专项治理;加强工贸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环节的安全监管,消除涉危企业安全隐患。坚决按照京津冀一体化发展要求,支持和鼓励企业进行技术革新和产业升级,落实高能耗、高污染企业的转型和退出,有效进行功能疏解。

职业健康:深入开展高毒、高尘、高噪声以及新生行业职业危害的专项治理工作。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督促企业切实落实职业危害因素治理,建立完善的职业病危害防治机制,积极改进防护措施,有效降低职业危害程度。广泛开展职业健康宣传教育,提高作业人员防范意识。

有限空间:认真贯彻《北京市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规范》,建立“分类指导、条块结合、职责明晰、运行有序”的长效监管机制,推动有限空间作业专业化、规范化发展,确保有限空间作业安全。

危险化学品:加强部门联动,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处置废弃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形成监管合力,建立管理有力、监督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监管网络。强化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重点监管和动态监管,严格市场准入制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行为。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发挥专家支撑作用,强化专业检查,实现行政性安全监管和技术性指导的有机结合。督促全部加油站按期完成贯标改造任务。

烟花爆竹:加强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安全管理,严格落实网点布设、部门联审许可、网点销售人员保障、产品配送管理、销售储存监管、剩余产品回收等工作要求,加大对消防设施和应急物资储备的检查力度。加强部门联动,配合公安、工商、城管等各执法部门,依法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动,严肃查处私销、私产、私储、私运烟花爆竹的行为,封堵非法烟花爆竹流通渠道,保障烟花爆竹市场安全稳定。

道路交通安全:全面推行建立“政府统领、相关行业分管部门按责落实、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社会化新机制。重点监管专业运输单位,强化安全行车动态管理和监控超员、超速、超载、超限、疲劳驾驶等行为,针对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开展安全专项整治。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交通安全责任制,对责任不落实或工作失职造成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要按照规定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建筑施工安全:以重点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为重点,进一步落实各环节的安全责任,共同抓好建筑施工安全。突出对施工企业、监理企业资质的审查,建立“业主、监理、施工、政府、中介、社会”共同参与的建筑施工安全联动机制。继续加大对施工违章行为的查处力度和安全隐患整改措施的监督落实,全力压减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事故。

城市公共设施安全:建立完善保障城市公共设施安全运行的制度措施。定期开展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地下管线、公共设施的安全检查工作,确保城乡公共运营设施有效运转。

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治理:以治理火灾隐患为重点,大力整治“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单位火灾隐患,加大对商场、宾馆、饭店、学校、歌舞厅、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和“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管,积极开展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公众聚集场所专项整治活动;加大对非法经营和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威胁公共消防安全的单位、场所和其他易燃易爆场所的整治力度。重点整治生产经营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设施、装修装饰、疏散通道、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培训教育等问题。

12.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共治体系建设,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全面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工作。2017年起全面推行安责险制度。各行业部门和属地镇街要广泛深入开展安责险制度推介工作,充分发挥安责险制度在安全生产社会管理层面的积极作用,在高危行业实现全面强制上险。

积极推进全覆盖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充分利用电视、新闻媒体、网络等资源,依托安全监管“两微一站一报”建设工作,开展全覆盖、重实效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构建“政府搭台、企业主导、街道配合、全民参与”的安全文化宣传新模式。针对不同层次、不同规模、不同类型、不同岗位人员的需求,有重点地开展教育培训。全面落实全区安全生产大培训工作要求,组织督促各行业部门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题培训,强化各行业、各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意识。

四、重大项目和工程

(一)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工程

建立完善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培训、执法资格考核等制度,分级分类建立以岗位职责为基础的能力评价体系,严格新增执法人员专业背景选拔条件,建立完善安全监管实训体系,提高安全监管执法水平,切实做到严格执法、科学执法、文明执法。统筹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科技化工作,丰富监管手段。加强合作交流,积极学习和吸收国内外先进经验和理念,积极参与区域性安全合作,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整体水平。

(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程

总结推广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过程中的经验做法,推进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安全管理,努力实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企业达标。发挥典型引路作用,激励企业积极创建、梯次递进、循序规范、统筹推进。要加强动态跟踪和过程管理,探索逐步完善“普查发现-帮扶指导-标准化创建-隐患自查自报-分级分类监督检查”的企业监管新常态,督促达标企业保持并持续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将“一企一标准、一岗一清单”的编制和实施工作落到实处。

(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程

开展区域风险评估,找准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建立地区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持续深化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民用燃气、消防、人员密集场所、地下空间、城市地下管网、轨道交通建设、城乡结合部等事故易发高发地区和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紧密结合,真正实现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的闭环管理。

(四)职业病危害防治工程

汇总分析职业卫生基础数据,摸清职业危害的底数、分布状况、危害程度,加强职业健康信息管理,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和职业危害数据库。以防治粉尘和高毒物质为重点,开展重大职业危害隐患防范治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检测评价,加强重点行业领域职业危害防治,防止重大职业危害事故发生。

(五)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和安全社区创建工程

根据国家和北京市关于开展安全社区建设的部署和要求,为进一步推动我区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切实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采取多种措施,把深入推进安全社区和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作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重要内容,全面组织开展市级安全社区和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在“十三五”期间,确保军庄镇和王平镇通过市级安全社区评定;大峪街道办事处通过国家级安全社区创建评定;并在全区范围内启动第三批市级安全社区创建试点工作,试点单位数量达到全区13个镇街的50%以上。

(六)全民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充分利用电视、互联网、报纸、广播等媒体普及安全常识,增强全社会安全发展意识。我区作为全市第一个成功申请加入中国教育学会“安全教育实验区”项目的试点单位,在全区中小学广泛普及安全基础教育,把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不断提升学校安全教育水平,提高师生安全防范、自救自护的素养和能力,保障学生平安健康成长。要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和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村区、进家庭活动,努力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力度,确保《规划》有效实施

贯彻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和“十三五”安全生产发展专项规划,是全区共同的重要责任。各镇街(地区)、各有关行业监管部门均应将安全生产内容纳入本地区、本部门的“十三五”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和规划实施进度要求,确保本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落实。

(二)落实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

强化党政领导负责制,各镇街和政府工作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属地管理、行业监管、专项监管和综合监管的安全工作责任制评比考核制度,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建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保障的自我约束机制。

健全覆盖到村(居)委会一级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在全区各镇街所有村(居)委会配备兼职安全巡查员,强化对一线的实地巡查,确保安全巡查工作的全覆盖。

(三)健全安全生产投入机制,加大资金保障力度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围绕规划目标和任务,高度重视和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能力的建设,逐步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并将安全生产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对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执法检查、事故隐患治理、安全基础设施建设、重大危险源监控、信息化建设、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等安全生产方面的资金需求予以保障。

(四)发挥社会力量,加大宣传和舆论引导力度

强化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在媒体设置安全专栏或安全专题节目,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开展公益性安全生产宣传;采取歌曲比赛、安全主题文艺巡演、演讲等多种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区群众的安全意识。

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的监督作用,依法维护和落实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和监督权,鼓励职工监督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各种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对有效举报予以奖励。

进一步畅通安全生产的社会监督渠道,建立完善举报查处制度。

规范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较大以上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和重要安全生产信息。

(五)强化监督检查,推动规划实施

具体实施的工程项目,区安委会办公室将结合年度重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在每年初以文件形式对任务内容、责任单位、完成时限进行明确,并纳入当年的安全生产综合考核成绩。同时,为加强对本《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区安委会办公室将牵头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年度评估,将安全生产规划目标、重点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等评估结果向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进行通报,并将评估考核结果作为安全生产综合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和内容。


北京市门头沟区“十三五”时期安全生产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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