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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门头沟区河湖管理保护范围划定成果的公示

日期:2019-02-25 10:16 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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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相关要求,加强河道管理和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门头沟区水务局完成了全区66条主要河道及7个主要水库的管理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现予以公示如下:

一、永定河山峡段、清水河、清水涧沟以20年一遇洪水淹没线作为其管理范围线;其余山区无堤防河道以10年一遇洪水淹没线作为其管理范围线,山区河道保护范围线此次不再进行划定。

二、平原区有堤防河道以河道上开口线外延一定距离作为管理范围线;在管理范围线的基础上再外延一定距离作为保护范围线。

三、斋堂水库以特交水用地范围作为其管理范围线;三家店拦河闸参照永定河山峡段20年一遇洪水淹没线作为其管理范围线;其余水库以设计标准洪水淹没线作为其管理范围线;水库保护范围此次不再进行划定。

四、对于可通过工程措施解决河湖管理范围线内村庄居民点、集体建设用地防洪安全问题的河道,决定采取划定现状和规划洪水淹没线“两条线”,实行动态管理机制即在规划防护工程未实施验收前,以现状洪水淹没线作为当前河道管理范围;在规划防护工程实施并验收后,以规划洪水淹没线作为今后河道管理范围,方可进行产业项目建设。

五、下一步如有调整,以新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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