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门政办发〔2017〕72号 转发区旅游委关于门头沟区创建国家级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家旅游局于2015年启动国家级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工作,先行区设立是推动旅游业深化改革的重要举措、以“大胆探索、先行先试、率先突破”为发展思路,以实现全域旅游发展为目标,以改革创新旅游管理体制机制、旅游产业制度、旅游政策措施等为重点。2017年6月,经自愿申报、市旅游委推荐和国家旅游局认定,门头沟区列入第二批国家级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创建名单。
一、制定背景
为全面推进门头沟创建国家级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工作,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认定第二批国家级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的通知》(旅发〔2017〕89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门头沟区国家级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实施方案。
二、指导思想
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北京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建设大局,按照新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要求,以《国家级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建设管理办法》(旅办发〔2017〕41号)为指导,以“创新统筹职能、创新政策措施、创新产业引导”为指引,着力破解旅游业发展瓶颈,补齐发展短板,建立与全域旅游示范区及国家级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要求相适应的体制机制,推进我区旅游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将旅游产业培育成为我区主导产业。
三、主要任务
根据国家旅游局印发的《国家级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建设管理办法》,结合我区申报的先行区创建的规定任务、商定任务和自选任务,从产业发展、体制改革、发展机制、公共服务、市场监管、区域协调等六个方面编制门头沟区创建国家级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实施方案,共计20条主要任务。
四、实施步骤
创建国家级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1.启动实施阶段(2017年7月—2017年12月)2.全面推进阶段(2018年1月—2019年5月)。3.总结提高阶段(2019年6月—2019年7月)。
主办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技术支持:北京市门头沟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网站标识码:1101090002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