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基二〔202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非京籍适龄儿童少年义教入学工作实际,门头沟区教育委员会制定了《门头沟区2021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实施细则》,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1年4月20日至26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mtgjjekzck@163.com。
2.通讯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大街65号门头沟区教育委员会基教二科(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邮编:102300
4.电话:010-69842423
5.传真:010-69842564
6.登录门头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mtg.gov.cn);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附件:门头沟区2021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实施细则
关于《2021年门头沟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实施细则》的草案说明
主办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技术支持:北京市门头沟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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