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门政办发[2020]3号关于印发门头沟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音频解读:关于《门头沟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一、政策制定背景是什么?
根据《关于印发<北京市“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区及国家知识产权强区”推进工作办法>的通知》(京知局〔2017〕107号)和北京市知识产权局部署,2018年8月门头沟区开展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区申报工作(门政函〔2018〕133号)。2019年7月门头沟区被确定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区(国知发运字〔2019〕39号)。为进一步推动门头沟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区工作,区市场监管局拟定《北京市门头沟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区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面向全区多个部门征求意见,经修改完善制定了《北京市门头沟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区工作实施方案》,于2020年2月26日由区政府印发。
二、文件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全区创新驱动发展和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全区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双提升,全面支撑区域创新发展。
三、文件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一是明确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区工作实施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坚持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充分把握门头沟知识产权现状基础,按照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坚持立足本区和服务首都的原则,坚持全面推进和重点突破的原则,坚持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的原则,推动试点城区建设工作。
二是树立门头沟区试点城区工作目标。围绕专利、商标、版权、地理标志,提出知识产权创造水平显著提高,知识产权运用效果显著增强,知识产权保护状况显著改善的工作目标。
三是部署试点期间六大重点任务及细化任务。通过实施知识产权优势主体培育工程、实施知识产权引领产业发展工程、实施知识产权保护强化工程、实施知识产权服务提升工程、实施知识产权文化植入工程、构建知识产权社会监督共治格局,推进门头沟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区的建设。
四是通过发挥行业协会独特作用,政府引导作用,依据功能定位和资源条件助推旅游文化休闲产业、特色农业、建立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圈三大特色主题。
五是保障措施和实施步骤。2021年12月完成试点城区实施工作,进入验收阶段。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是什么?
根据《方案》要求,抓紧开展试点城区推进工作,统筹全区各相关单位,协调试点期间的重大问题,做好试点城区管理,在上级部门领导下,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主办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技术支持:北京市门头沟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网站标识码:1101090002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