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门政办发〔2020〕37号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门头沟区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2年)的通知
1.政策制定背景是什么?
2014-2018年,北京市启动了第三轮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建设,并完成了东城区、西城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5个示范区创建验收工作。
2020年4月,北京市防治艾滋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下发了《第四轮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北京市城市级示范区工作指导方案(2019-2022年)》,在东城、西城、海淀、丰台、石景山5个城区完成示范区建设的基础上,在全市全面启动示范区创建工作,创建工作历时3年完成,预计2022年进行评估验收。
2.制定文件的依据和执行标准是什么?
北京市防治艾滋病工作领导小组《第四轮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北京市城市级示范区工作指导方案(2019-2022年)》(京艾办〔2019〕2号)及《第四轮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北京市城市级示范区评估方案》(京艾办〔2019〕2号)。
3.此文件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门头沟区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2年)》,从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领域、艾滋病综合干预领域、艾滋病扩大检测和治疗领域、预防艾滋病社会综合治理领域、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领域、学校预防艾滋病教育领域等6大重点领域突破,完善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各项艾滋病防治措施,创新破解防治重点和难点问题。
4.完成时限是什么?
创建工作历时3年完成,预计2022年进行评估验收。
主办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技术支持:北京市门头沟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网站标识码:110109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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