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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门头沟区“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日期:2019-12-20 10:00 来源: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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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门政办发〔2019〕53号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村示范、村整治”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文件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重要批示精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落实《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有关精神,按照《北京市“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实施方案》要求,努力培育形成一批突出首善标准、代表首都水平、展现北京特色的乡村振兴样板

二、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结合我区功能定位,以新农村建设为核心,集成相关政策,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为总要求,确保三年内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目标任务,培育形成一批突出首善标准的乡村振兴样板将宜居宜业宜游现代化生态新区建设不断推向前进。

2.基本原则。党建引领,规划先行,村民参与集中力量,典型示范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协调发展加大投入,完善机制,注重建管并重统筹联动,部门协作,多方参与

三、工作任务

1.百村示范。全区创建15个市级示范村。通过开展示范创建培育,初步形成示范功能;通过持续培育,示范功能进一步增强,引领乡村振兴战略稳步实施。

2.千村整治。在全区所有村庄全面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基础上,完成全区138个未拆迁村美丽乡村建设工作。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2.落实属地责任3.强化规划保障4.注重政策集成。5.加大支持力度。6.引导农民参与。7.加强考核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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