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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第4号:北京市门头沟区东辛房街道办事处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审计结果

日期:2020-10-20 15:11 来源: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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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门头沟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2月21日至2020年4月17日,对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东辛房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区东辛房街道办)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区东辛房街道办是级一级预算单位。基本职责是: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辖区内行使政府管理职能,对辖区内的地区性、社区性和群众性工作负总责,承担指定本辖区社区建设总体规划以及组织、指导和协调的职能。

区东辛房街道办2019年年初结转和结余1,469.38万,本年收入9,728.94万元,支出10,231.0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967.24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区东辛房街道办2019年度预算执行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审计发现,区东辛房街道办存在部分项目支出及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需要纠正和完善。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预算执行不规范,绩效目标未实现

(二)项目资金未专款专用

(三)项目结余资金未及时清理

(四)项目执行管理不严

1.未对垃圾分类日常运行管理情况进行打分,且未形成季度评价、年度汇总报告;

2.合同签订程序不规范。

(五)财务管理不规范

1.资金从零余额账户转入实有资金账户;

2.超范围使用现金支付;

3.部分财务信息记载混乱。

(六)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

(七)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1.向社区调拨固定资产未按要求履行固定资产内部调拨的相关审批手续;

2.多媒体终端未拆封使用,资产为闲置状态。

(八)信息化建设项目未按规定立项审批

(九)未建立内审制度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并提出审计建议如下:

(一)加强项目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按照预算使用项目资金,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实现,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加强项目执行的过程性管理,规范合同的签订程序

(三)规范单位财务管理,加强资金账户管理,真实准确的核算收支,减少现金支付行为。

(四)加强公车管理,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公车使用管理台账,规范使用派车单。

(五)加强信息化项目管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项目申报、立项审批等程序。

(六)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初步整改情况

区东辛房街道办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认真整改,具体如下:

(一)严格按照预算使用项目资金,确保项目绩效目标实现。

(二)项目结余资金已进行清理。

(三)严格执行项目过程性管理,规范合同签订。

(四)今后将规范单位财务管理,加强资金账户管理。

(五)已建立公车管理台账,规范使用派车单,规范审批手续

(六)加强固定资产管理

(七)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履行信息化项目申报、评审及立项程序。

(八)已建立东辛房内部审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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