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智能问答 长者版 移动版

关于认定2024年门头沟区5所幼儿园办园质量督导评估结果的公告

日期:2024-04-15 10:17 来源:区教委

分享代码

字号:

根据《北京市幼儿园办园质量督导评估办法(试行)》(京教学前〔2019〕1号),5所幼儿园自评区级督评以及区公示督评结果无异议等程序,市教委、市教育督导室决定认定我区2024幼儿园办园质量督导评估结果。

特此公告。

附件2024办园质量督评结果认定通知(门头沟区)

联系人:韩秋静

联系电话:(010)69844583   传真:(010)69842564

门头沟区教育委员会

门头沟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4415日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