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文件意图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7号)和《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6号)文件精神,扎实做好我区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圆满完成年度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任务。
二、基本情况
2018年是军队编制体制改革的关键一年,也是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中期考评之年。2018年度安置任务依然繁重,北京市给我区下达104人接收、安置任务。其中,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接收任务93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11人(大专学历及以上的为8人,中专学历、高中学历的3人)。
三、安置措施
(一)采取有力措施,拓宽就业渠道,保障符合政府安置的退役士兵充分就业
1. 落实全额事业指标,确保符合政府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第一次就业。
2. 提供社会工作者指标,为退役士兵提供多岗位选择机会。
3. 积极争取区外安置指标,为退役士兵提供自主选择机会。
4. 鼓励退役士兵自联安置单位。
5. 允许灵活就业。
6.新增就业岗位优先招录退役士兵。
(二)抓好培训,提高技能,增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竞争力
7.加强就业技能培训。
8.鼓励进正规院校学习深造。
9.鼓励相关单位接收退役士兵。
(三)落实政策,搭建平台,积极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
10.增发义务兵优待金。
11.调整进藏兵优待金发放办法。
12.将义务兵家庭纳入“两节”慰问范围。
13.发放待分配期间生活费。
14.提高义务兵优待金标准。
15.落实相关经济补助。
16.搭建就业服务平台。
17.保障农村退役士兵合法权益。
18.落实税费减免政策。
四、工作要求
(一)充分提高认识
(二)加强协调配合
(三)加强监督管理
主办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技术支持:北京市门头沟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网站标识码:110109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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