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7-10-23 16:45 来源: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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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文件意图
近年来,废旧家具、废旧非机动车等各类废弃物品,乱堆乱放、乱停乱放等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影响了环境秩序,形成安全隐患,已经成为环境建设的固症顽疾。为营造更为便利、舒适、安全的群众生活出行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按照市政府和区政府相关部署,决定开展废旧家具、废旧非机动车等废弃物品专项整治工作。
二、工作目标
以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良好静态交通环境为目标,通过规范城市道路、交通枢纽、住宅小区等公共场所、公共区域停车秩序,充分利用公共停车空间,进一步加强非机动车停放监管,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建立“分级收集、分级运输、统一处理”机制,以及集中清理整顿与日常管理相结合的管理制度,全面清理长期占用城市公共区域和居住小区公共空间的废旧家具、废旧非机动车等各类废弃物品,规范日常停车秩序管理,消除交通、消防安全隐患,优化市容环境秩序,实现村居集中投放转运、镇街临时存放转运、区级统一处理。
二、工作重点
(一)整治范围
全区行政区划范围内全覆盖、无死角。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重点区域:
1.村居各非机动车集中停放点,及村居公共区域、小区楼道内废旧非机动车、废旧家具等废弃物品乱堆乱放、乱停放集中点位。
2.存在废旧非机动车、废旧家具等废弃物品暂存、堆放问题的桥下空间。
3.城乡背街小巷、城市道路两侧等公共区域。
(二)整治内容
废旧家具、废旧非机动车等废弃物品包括:各类废弃家具、废旧自行车、废弃灯箱牌匾、儿童三轮车、玩具车等不能进入普通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收集清运范围的垃圾。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应按条例规定单独收集处理。
(三)合理布局收集运输投放点
1.建设区级废弃物品收集转运场站2.建设镇街废弃物品临时收集存放点
三、 整治阶段安排
(一)宣传准备阶段(2017年9月10日至2017年9月30日)。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10月1日至2017年11月30日)。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7年11月1日至2017年11月30日)。
(四)巩固提升阶段(2017年11月1日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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