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北京市门头沟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区科委)修订并发布了《门头沟区科委科技项目(课题)经费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经费管理办法》)。
区科委从修订背景、主要修订内容、新旧办法衔接等3个方面对《经费管理办法》进行了解读。
一、《经费管理办法》修订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在科研经费管理体制改革、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等方面出台多项政策。北京市已修订并正式实施《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经费管理办法》(京财科文〔2021〕1822号)。为进一步落实当前改革精神,结合我区有关财务管理制度,重新修订《经费管理办法》。
二、《经费管理办法》主要修订内容
修订工作在原有《经费管理办法》主体框架结构基础上,持续将科研人员“减负放权”举措上升为制度性安排,合理下放预算调剂,精简预算科目,改进结余资金管理。
三、关于新旧办法衔接的说明
《经费管理办法》于2024年10月9日起施行,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原有经费管理办法同时废止。为实现新旧办法无缝衔接,顺畅运行,区分以下三种情形:
2024年10月9日前实施期满的项目(课题)原则上不适用本办法;
2024年10月9日新办法开始实施后,尚在执行期的项目,由承担单位统筹考虑实际情况,并与区科委充分协商后,确定是否执行新办法。涉及需项目管理部门同意的事项,履行相关程序后执行。
2024年10月9日后立项的项目(课题)均按照新办法执行。
主办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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