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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门头沟区“小院有戏”演艺新空间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

日期:2024-04-01 17:38 来源:中共门头沟区委宣传部 门头沟区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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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精神,主动融入北京市全国文化中心建设和“演艺之都”建设,践行“文化兴区”发展战略,持续打造“小院有戏”文化品牌,培育演艺新空间文旅消费新场景,激发文化市场创新创造活力,推动文化旅游双向赋能,促进乡村振兴。中共门头沟区委宣传部、门头沟区文化和旅游局制定了《门头沟区“小院有戏”演艺新空间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4年4月1日至4月30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mtgwczx@bjmtg.gov.cn

2.通讯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大街36号区委宣传部319室(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电话:010-69867324

4.传真:010-69867324

5.登录门头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mtg.gov.cn);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附件1:《门头沟区“小院有戏”演艺新空间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附件2:《门头沟区“小院有戏”演艺新空间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中共门头沟区委宣传部

门头沟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4月1日


当前征集已结束,无法提交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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