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智能问答 长者版 移动版

发文单位:区政府

实施日期:2020-09-18

成文日期:2020-09-18

发文字号:门政发〔2020〕40号

废止日期:

发布日期:2020-09-18

文件有效性:有效

门政发〔2020〕40号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关于对部分载客汽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日期:2020-09-18 17:35 来源:区政府

分享代码

字号:

政策文件:门政发[2020]40号关于对部分载客汽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问答解读:门头沟区关于对外埠客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政策解读


根据市政府相关部署和《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对部分载客汽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措施的通告》(京交发2018〕102号)要求,结合门头沟区实际情况,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在市级限行区域的基础上对本区部分行政区域内道路上行驶的外省、区、市核发号牌(含临时号牌)的载客汽车采取如下交通管理措施:

一、进入石担路由新桥大街北口至石门营路口之间路段(不含)、双峪路由双峪路口至六环路之间路段(不含)、六环路由双峪路至108国道之间路段(不含)、108国道由六环路至卧龙岗桥之间路段(不含)、108国道辅线由卧龙岗桥至石门营路口之间路段(不含)、冯石环路(不含)、新桥大街由葡萄嘴路口至高家园路之间路段(含)、高家园路(含)、大峪南路由高家园路至增峪路之间路段(含)、增峪路由大峪南路至东辛房街之间路段(含)、东辛房街(含)、西辛房街(含)、西赵路由门头沟路至西辛房街之间路段(含)、门头沟路由圈门公交车站至黑山小桥之间路段(含)、黑山小桥(含)、桥西街由黑山小桥至新桥大街之间路段(含)、新桥大街由新桥大街北口至桥西街之间路段(含)围成的区域以内道路和中门寺南路行驶的外省、区、市核发号牌(含临时号牌)的载客汽车,须办理进京通行证。进京通行证应放置在车辆前风挡玻璃内侧左下部(通过“北京交警APP”办证的,需自行下载打印)。

二、每辆车每年最多办理进京通行证12次,每次办理的进京通行证有效期最长为7天。有效期届满前,应驶出上述范围。未办理进京通行证或进京通行证超过有效期,进入上述范围道路行驶的,认定为“驾驶未办理进京通行证车辆进入禁令标志禁止驶入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

三、下列外省、区、市核发号牌(含临时号牌)的载客汽车进入上述范围内行驶,无需办理进京通行证:

(一)已经领取外埠客车通行证的省际长途客运汽车和省际旅游客运汽车;

(二)军队、武警车辆及执行任务的警车、救护车等特种车辆。

特此通告。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8日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