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实施日期:2023-06-14
成文日期:2023-06-14
发文字号:门政办发[2023]4号
废止日期:
发布日期:2023-06-14
文件有效性:有效
日期:2023-06-14 15:26 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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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解读:关于印发《2023年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政策解读
图片解读:关于印发《2023年门头沟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有关要求,区政府办公室编制了《2023年门头沟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录》明确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认真落实责任,把握时间要求,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并在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时,报告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的情况。
二、在后续工作中,确需结合实际对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进行调整的,承办单位要深入研究论证、充分阐明理据,提出具体意见报区政府审定。
三、区政府办公室将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有关工作加强监督检查。
2023年6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3年门头沟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内容 |
承办单位 |
计划决策时间 |
1 |
门头沟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
区卫生健康委 |
第三季度 |
2 |
北京市门头沟区“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 |
区民政局 |
第三季度 |
3 |
北京市门头沟区“十四五”园林绿化发展规划 |
区园林绿化局 |
第四季度 |
4 |
门头沟区山地户外运动产业发展规划(2022-2025) |
区体育局 |
第四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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