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门政办发〔2019〕54号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农业农村局关于门头沟区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文件制定背景
按照《北京市农业局关于转发农业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和《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北京市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制定《门头沟区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实施方案》。
二、总体思路
为持续提高群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满意度,保障首都西部生态屏障和西部综合服务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三、工作目标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
生产经营者自律意识全面加强,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全面实行标准化生产,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绿色生产技术有效推广,禁用农兽药使用和非法添加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杜绝,“菜篮子”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较高水平,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机制健全完善
投入品监管、产地准出、市场准入、检验监测、质量追溯、预警应急、社会监督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健全,生产记录管理、绿色防控等食用农产品全程监管机制完善。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显著加强
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监管、综合执法、检验检测体系完善,乡镇监管机构和村级监管员队伍健全,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有力、执法到位、服务有效。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服务水平显著增强,公众参与和社会共治水平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投诉数量明显下降。
四、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区长任组长、相关主管副区长为副组长、有关单位主要领导为组员的门头沟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做到组织到位、领导到位、措施到位、各项投入保障到位,形成上下联动、统筹协调的工作机制,切实增强工作合力。
(二)明确工作职责
区政府专题研究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并制定工作方案;各委办局、乡镇政府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主要工作指标纳入区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年度考核,制定本系统实施方案,并将工作机构名单、实施方案等上报门头沟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汇报、总结工作进度及任务完成情况,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检查工作完成情况,并定期通报考核结果。
(三)深入宣传总结
广泛宣传创建工作的目的意义、政策措施、具体标准等内容,增进社会了解,凝聚社会共识,形成全社会支持创建、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要及时总结经验,树立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加快推进创建工作。
主办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技术支持:北京市门头沟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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