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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北京市市级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实施细则》(京财教育〔2023〕1782号)《门头沟区市级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实施细则》(门财文〔2024〕48号)的文件要求,拟对北京市门头沟区15所民办普惠园2024年4-6月份生均定额补助资金情况(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7日至4月1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实名向区教委办公室反映。
区教委办公室电话:(010)69842564
区教委监督电话:(010)69840413 (010)69842900 (010)69842037
北京市门头沟区教育委员会
2024年4月7日
主办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技术支持:北京市门头沟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网站标识码:110109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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