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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门劳人仲字[2025]第540号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公告(通知书)

日期:2025-03-14 12:55 来源:区人力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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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发首成(北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黄存林与你公司劳动报酬等争议一案(京门劳人仲字[2025]第540号),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单位)送达,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该案件《申请书副本》、《立案通知书》、《出庭通知书》及《举证通知书》等。黄存林的仲裁请求为:一、确认2018年8月至2024年12月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二、支付2023年10月至2024年12月期间加班工资102350.63元(包括延时加班、法定节假日加班);三、支付2019年至2024年未休年假工资99310.34元;四、按照加班报酬的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加付赔偿金201660.97元;五、支付2020年8月至2024年12月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88000元;六、支付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52000元;七、退还违法罚款和支付差旅费共计3258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此案定于2025年5月6日下午14:00在本委(北京市门头沟区中门寺南路3号院1号楼,北京市门头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12仲裁庭)公开开庭审理。请你公司准时出庭,如届时不到庭参加审理,本委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进行缺席裁决。

联系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中门寺南路3号院1号楼

联系电话:(010)69843716

特此公告

北京市门头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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