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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门头沟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不予受理告知书京门社投稽告字( 2026)第05号

日期:2026-09-28 11:12 来源:区人力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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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龙:

您于2026年8月17日投诉北京华铁聚慧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未为您缴纳2010年6月至2010年7月期间社会保险一事。

经核实,您本次投诉所涉未缴纳社会保险期间内不属城镇户籍。依据《实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第二十九条、《北京市农民工养老保险暂行办法》(京劳社发〔2001〕125号)第十五条、《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稽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社保发[2008]38号)第六条之规定,您要求门头沟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稽核征缴2010年6月至2010年7月期间社会保险费,缺乏法律依据。

                             

                               

202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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