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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门劳人仲字[2026]第1376号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公告(裁决书)

日期:2026-10-28 10:12 来源:区人力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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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汉基业(北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赵宇与你公司劳动报酬争议一案,本委已审理终结。现公告向你公司送达京门劳人仲字[2026]第1376号裁决书,现京门劳人仲字[2026]第1376号缺席裁决如下:

中汉基业(北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赵宇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六日至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五日期间工资差额三万零一百七十六元二角六分。

本裁决对中汉基业(北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终局裁决。中汉基业(北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有证据证明本裁决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可自本裁决书收到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赵宇如不服本裁决,可于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本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中门南路3号院1号楼

联系电话:(010)69843716

特此公告

北京市门头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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