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用人单位申报,我局初审认定李建忠符合领取病残津贴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10月30日至11月5日,如有异议,可实事求是向我局反映,在反映问题时需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信函以寄发日邮戳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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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102300
领取病残津贴人员初审结论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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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用人单位 |
姓名 |
性别 |
初审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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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东辛房社保所 |
李建忠 |
男 |
通过 |
门头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0月30日
主办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技术支持:北京市门头沟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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