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机构职能 > 直属事业单位 > 区潭柘戒台风景名胜区管理处 > 机构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北京市风景名胜区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潭柘戒台风景名胜区(以下简称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利用和统一管理工作。
(二)负责落实风景名胜区规划,制定风景名胜资源保护管理制度、安全保障制度和保护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调查鉴定风景名胜区内的重要景观监测自然资源保护情况。
(四)负责协调推进风景名胜区发展建设工作,审核风景名胜区内建设活动和其他重大活动并监督其实施,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日常监管,监测风景名胜区规划实施。
(五)负责风景名胜区内受权管理旅游景区的等级质量提升和服务质量提升工作,组织开展文化旅游宣传推介和文化创意品牌创建。
(六)负责风景名胜区内文物、古树名木、自然资源等的日常管理和保护工作。
(七)按权限负责风景名胜区内的安全和信访维稳等工作。协调落实应急管理工作要求,协助相关部门落实职责权限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等工作。
(八)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主办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技术支持:北京市门头沟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网站标识码:110109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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